莊子 外物篇
“ 飾小說以幹縣令,其與大達亦遠矣”:“飾”:修飾,裝飾;“小說”:渺小、微不足道的言辭,與高言宏論相反的、沒有什麽理論價值的瑣屑之談;“幹”:求;“縣”通“懸”,高;“令”:令問,“縣令”即為很高的賞賜。“達”:得誌,顯貴;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修飾那些沒有什麽理論價值的瑣屑言辭,以求很高的賞賜,這與真正的顯貴實在是相差太遠了。註意本句話中的“小說”是兩個詞,和今天“小說”不是壹回事。 “若其小說家,合叢殘小語,近取譬論,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辭。”:“小說”:短小的辭章;“叢殘小語”不完整的只言片語;“譬”:“譬喻”,指壹種帶有比喻性質的辭章,相當於“寓言”;“論”,帶有論說性質的言詞;“治身”:修身養性;“治家”:治理國家;這句話的意思是:若說“小說”家,他們就是將不完整的只言片語、帶有比喻性質的辭章和論說性質的言詞組合起來,構成篇幅短小辭章的人,這類短小的辭章,對於修身養性、治理國家還是有可取之處的。這句之中的“小說”已經不是“微不足道”的言詞了,而是具有壹定文體意義,指“短小的說理詞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