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情節和環境是小說的三要素。劇情壹般包括開頭、發展、高潮、結局四個部分,有的還包括序幕和結局。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小說按篇幅和容量可分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和迷妳小說(短篇小說)。
按表現內容可分為神話、夏銜、武俠、科幻、懸疑、古傳、當代、玄幻小說和其他小說。按體系可分為章回小說、日記小說、書信體小說和自傳體小說。按語言形式可分為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
壹般來說,6萬字以上的小說可以細分為短篇小說(壹般6萬到10萬字)、中型小說(壹般10萬到350萬字)、超級小說(壹般100萬字以上)。
如果作者打算表達生活中常見的復雜關系,就必須用這麽大的篇幅。通常,即使是風格輕松的小說,裏面也會有嚴肅的主題,否則很容易陷入雜亂無章或無序的狀態。初學者寫長篇時,要註意對主題的整體反應,結構的嚴謹性,避免重復矛盾或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