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從2004年開始改革收費制度,全面推行學分制收費制度。從2006學年開始,上海的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大學、上海戲劇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體育學院等14所高校試行學分制收費制度。江蘇省東南大學等20所高校從2007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學分制收費管理。
北京高校學分制收費方案已經制定出來,進入審批程序。北京高校學分制收費制度早在2010秋季就開始了。北京市教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高校按照有關規定按照學分制收費,並廣泛聽取社會意見。經物價部門批準後,將在全市高校推開。
按學分收費後,根據學校的培養成本和教學成本計算單位學分的收費標準。但絕大多數正常年份修完課程的學生,不會支付高於現行按學年收費標準的學費。只有多修幾門課或者重修學分,交的費用才能比其他同學高。此外,在新學年,北京市屬高校的部分大學生還可以跨校選修部屬高校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