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的音樂性內容包括情緒、風格體系和精神特質。這三點基本符合課程標準對音樂鑒賞課的內容要求,如能夠認識、理解音樂作品的題材內容、常見音樂體裁及表演形式,認識音樂要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欣賞中外作曲家的優秀音樂作品,感受、體驗其民族風格、地域風格和時代風格;認識、了解不同音樂流派及其重要代表人物的生平、作品、貢獻等。演奏(唱)技巧屬於唱歌模塊和演奏模塊的內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