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三個人是時代不同派別的代表,都是各自時代領域的傑出人物。
缺點我們無法評論,只能說說他們的成功。
貝多芬擅長創作交響樂和奏鳴曲,著名的《北九》和《哀樂》代代相傳。
合唱《歡樂頌》為世人所稱道。
莫紮特的小神童擅長創作傳世經典歌劇,如《魔笛費加羅的婚禮》。
音樂、土耳其進行曲、聲樂作品、搖籃曲等。可以說是上帝派到人間的音樂使者。
約翰·施特勞斯神父是華爾茲之父,他的兒子是華爾茲之王。兩人都創作了大量華麗的圓舞曲。爸爸的成名作《拉德斯基進行曲》和兒子的《藍色多瑙河》也是不朽的經典。
巴赫是壹個正宗的音樂家族,活躍在巴洛克時代。他創立了十二平均律,主要創作了很多宗教音樂,尤其是把旋律音樂變成了復調音樂。巴赫為幾乎所有現代西方音樂作品奠定了風格基礎。
因為在不同的時代,我們沒有可比性,只能帶著敬佩的眼光看著他們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