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說唱音樂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單口唱。由壹個演員演唱,有自兼伴奏(如“陜北說書”、“浙江道情”等)和專人伴奏(如大鼓、單弦等)兩種情況。歌唱者主要是故事的講唱者,有時也模擬不同角色。
2)對口唱。由二人擔任演唱,有歌唱者同兼伴奏的情況,如彈詞、山東琴書;也有由專人伴奏的情況,如河南墜子。兩個歌唱者在必要時可作適當的角色分工,同時又具有充當數個角色的靈活性。
3)幫唱。在單口唱或對口唱的基礎上,伴奏人員參加幫腔。幫腔的作用有多種,有的唱些襯詞、襯句以活躍氣氛,有的則幫唱重要唱詞,幫助刻畫角色。
4)拆唱。由三五個演員各自分擔壹定的角色,可以化妝,也可不化。這種形式有些類似於小戲,較容易表現出戲劇性效果。例如“四川揚琴”、“廣東粵曲”、“拆唱八角鼓”等。
5)群唱。由多人齊唱、輪唱。
6)走唱。表演者壹二人到三五人不等,邊舞邊唱,很像歌舞,但它以唱故事為主要內容,舞的作用只是烘托氣氛與活躍場面。如東北“二人轉”、四川“盤子”、湖北“三棒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