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音樂版權不被人所重視,輕易被人盜版,那還會有歌手願意在這種惡劣的音樂市場環境中創作嗎?就不會有那麽多膾炙人心的歌曲讓我們聽到了。萬變不離其宗,其實保護版權,就是在保護我們消費者自己的權益。
但在日常生活中,還是存在許多人抱著“拒絕付費使用盜版”的僥幸心理面對音樂版權的下載或是正版圖源的使用。更有甚者,在平面美術作品的創作和使用上,覺得只有傳播廣、影響力大的作品才需要重視版權問題。
版權是為了保護創作者而誕生的,原創不易,我們需要對他人知識創作成果表示壹定的尊重和保護,這是對原創者的致敬,我們需要支持知識付費模式的發展,尊重版權才能走得更遠。
那麽作為美術作品的版權人又該如何進行版權的保護和行使?
小編認為可以通過第三方版權交易平臺加入版權市場,成為版權市場的壹分子,對自己的美術作品進行相關的確權、授權和維權,也可以量化授權許可他人行使美術作品版權的復制權、發行權,更好地做到保護和行使美術作品的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