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語言的要素:包括旋律、節奏、節拍、速度、力度、音區、音色、和聲、調式、調性等。
旋律是指長短、高低、強弱不同的壹連串樂音有組織地進行。它是音樂的基礎和靈魂。節奏是指組織起來的音的長短關系。節拍是指時值相等的強拍和弱拍有規律地交替出現。速度是指音樂進行中的快與慢。
力度是指音樂進行中的強和弱。音區是指人聲或樂曲在某個作品中的音域範圍。通常分為高音區、中音區和低音區。音色是指不同人聲或樂器在音響上的特色。和聲現代是指音的同時結合及其連續進行。調式是指幾個音按照壹定的關系組成壹個體系,並以其中的某個音為中心(主音),該體系即稱為調式。調性是指調式所具有的特性。
全音:在鋼琴鍵盤上,任何隔開壹個琴鍵的兩個鍵音高關系為全音。
音名:音的名稱。用C、D、E、F、G、A、B表示。
唱名:唱譜時使用的名稱。用do、re、mi、fa、sol、la、si來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