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樣算侵權,從人性化方面來講,但是高額賠償這樣的行為不是完全贊同。
依據我的個人觀點認為,車載音樂侵權被人的權益,可以走相關法律程序進行索賠,但是,我個人覺得高額索賠有點欠妥,可以先告知侵權人這樣的做法不對,如果對方不知道對於版權人造成版權侵權行為,可以先互相溝通協商,因為大多數公民對於相關法律的相關規定缺少了解,本人就是壹個對於法律相關知識完全不通的人,如果換做是我,我這樣做,完全不知道自己哪裏構成侵權,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向對方索取高額費用有點不妥。
其次,另壹個方面,如果是壹個大型公司官方發出來類似這樣的做法,我個人覺得是在故意侵權,那麽大的壹個公司在作出某些重大決定時,肯定是經過考慮的,如果利用別人創作的音樂而去謀取相關利益的話,並且沒有和版權者答成協商,我覺得版權者有理由索取賠償,滴滴形象最近壹直不好,早些新聞,滴滴司機強奸並殺害美女乘客,說明該公司企業文化很差,在招收相關司機時,並沒有道德品質的要求。總之,對於滴滴網約車車載音樂侵犯別人權利這樣的行為表示很不理解,遭遇索賠是理所應當的,別人辛苦的勞動成果,為什麽別人拿去謀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