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前的中國音樂史幾乎是宮廷音樂史,宋以後事實上已是市民(或平民)的音樂史。自宋代開始,民間俗樂形態成為社會音樂生活的主流形態,也即中國傳統音樂歷史上的第三代形態。百樂興起,娛樂場所由宮廷為主轉以"瓦舍"、"勾欄"為主,"耍鬧去處,通宵不輟"。社會音樂生活十分豐富,有民間音樂、歌舞音樂、說唱音樂、戲曲音樂、民族器樂,其中,以戲曲音樂為其最高代表形式。音樂的發展主要有文人音樂、祭祀音樂、說唱音樂和戲曲音樂。文人音樂即琴樂和箏樂。
由於宋代統治者強調漢族音樂文化的正統地位,作為壹種號召力的影響來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所以北宋皇帝自宋太宗趙匡義至宋徽宗趙佶均月初好並提倡古琴,這在客觀上促進了中國民間音樂的發展,"仕皆倡琴瑟,重樂以治民"。宋代也是雅樂復古傾向最為嚴重的壹個朝代。儒學創始人孔子被歷代皇帝加封至大成至聖先師之後,祭孔的音樂(雅樂)推行全面復古。樂器有編鐘十六枚,編磬十六枚,琴自壹弦至九弦十張,還有笙、排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