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影版的主演演唱水準不夠:Emmy雖然小時候曾在大都會歌劇院合唱團裏混過,但是音樂劇的演唱是需要有很強的表現力的(當年Sarah Brightman都被批評只是唱得好,演的不行),而她的聲音表現力就很弱;Gerard雖然在搖滾圈裏混過,但是他的嗓音偏沙啞,不夠高亢激昂,很多處飯桶的獨唱部分就顯得力不從心,比如Music of the Night和主題歌裏的幾處飯桶亮嗓的地方都被他用沙皮紙嗓子給偷懶帶掉了,讓飯桶的“魅”字變成了“媚”字。
2)壹些細節設計失當:很多的情節設計,成了給飯桶“祛魅”的過程,比如在卡洛塔的茶水裏下藥,和布凱在劇院柵頂打鬥;甚至和子爵在墓地裏比劍還失敗了......原版音樂劇這幾處都是充滿了神秘感,充分體現了“魅影”的“魅”的特色,如今在電影裏就徹底沒了光環,按照國外的壹個phan的說法,就是把飯桶變成了壹個spoiled teenager(沒家教的娃娃)。
我個人很不喜歡這部電影,主要就是以上兩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