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須在限定樂器範圍內選擇-種樂器參加考試。應試樂器限定為18種,包括鋼琴、小提琴、大提琴、長笛、單簧管、小號、薩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二胡、高胡、古箏、琵琶、阮、竹笛、揚琴、打擊樂。
考生現場背譜演奏作品2首,其中鋼琴考生為練習曲和奏鳴曲各1首,其他器樂考生為練習曲和樂曲各1首。鋼琴考生在規定的曲目範圍內選取2首練習曲作為考試抽簽曲目,選取1首奏鳴曲作為考試曲目。考生選取的曲目如劃分了考試演奏片段的,由電腦抽簽決定考試選段。曲目範圍和考試指定演奏片段。鋼琴以外的其他器樂考生在規定的曲目範圍內選取練習曲和樂曲各2首作為考試抽簽曲目。考生選取的曲目如劃分了考試演奏片段的,由電腦抽簽決定考試選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