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風格通常是指“跳躍布魯斯”(Jump Blues)。
R&B吸收了爵士樂裏的搖擺節奏和以號為主的編配方式,還吸收了布魯斯裏普遍使用的回復段與和聲結構。在“跳躍布魯斯”中,歌手的聲音更加刺耳,節奏更快,樂器的演奏也不壹樣——鋼琴的彈奏力度更大,薩克斯的聲音更加長而尖銳。
擴展資料:
歷史溯源
首先由非裔美國人藝術家所演奏,融合了爵士樂、福音音樂和電子布魯斯音樂的音樂形式。這個音樂術語由是美國告示牌雜誌(Billboard)於1940年代末所提出。
40年代末期,更多的城市開始有了自己的“跳躍布魯斯”明星。洛杉磯的獨立唱片公司“專業”(Specialty)和“阿拉丁”(Aladdin)通過出版“跳躍布魯斯”唱片,不僅填補了大唱片公司在這個領域的空白,而且使自己獲得了成功。
50年代開始的時候,“種族”(Race)音樂曾被《告示牌》(Billboard)雜誌的傑瑞·維克斯勒(Jerry Wexler)用來重新命名R&B。作為“大西洋”唱片公司的A&R,傑瑞把“跳躍布魯斯”推廣到了流行音樂聽眾和青少年當中。
50年代初期到中期,搖滾樂開始嶄露頭角。壹些和R&B有著明顯區別的音樂類型大顯身手,它們依靠自身的力量對流行音樂文化發揮著不同的巨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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