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評價的美學標準。發展了孔子關於音樂形式與內容的“盡美”和“盡善”觀點,把音樂的內容“善”放在首位,提倡“德音”和“和樂”。《樂論》和《樂記》,集中表達了孔子時代統治階級所倡導的儒家音樂思想,在余後2000余年的封建社會中,這種音樂思想壹直被視為“正統”,在宮廷和上層社會中產生著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