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樂教師資格證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筆試考三個科目,科目壹為《綜合素質》(中學);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高中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筆試有效期內通過三科筆試者可報名參加面試, 高中音樂教師資格證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高中音樂教師資格證面試考核內容: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情境模擬等方式,通過備課(或活動設計)、試講(或演示)、答辯(或陳述)等環節進行。遵循《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試行)》和《考試大綱(試行)》(面試部分),主要考核申請人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