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音樂版權和音樂版權的區別是對象不同,音樂版權針對的是與音樂出版的相關權利,數字音樂版權針對的是與音樂版權數字化相關的權利,比如網絡音樂的下載權;目的不同,音樂版權主要保護著作權人的出版權,數字音樂版權主要保護數字音樂版權人依法享有的操作權限;範圍不同,音樂版權的範圍相對較廣。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壹)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四條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