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表現與音樂的配合中重點在於藝術家的表達靈性。
舞蹈是壹門綜合藝術,除了肢體運動之外還包括音樂、繪畫、文學、戲劇等,而最基本組合是舞蹈與音樂,它們二者是壹朵雙生花,相互配合才能產生最美的作品。自舞蹈誕生以來,舞蹈與音樂從來沒有分離過,音樂可以沒有舞蹈,而舞蹈卻不能沒有音樂。
音樂在舞蹈中的作用,不僅僅是簡單的伴奏,它和舞蹈分別構成作品的兩條主線。音樂作為舞蹈不可分割的部分,不僅能豐富表演者與觀眾的感官,幫助人們更容易融入舞蹈作品營造的意境。
其次音樂為舞蹈提供了節奏指引,音樂和舞蹈都屬運動性和時間性的藝術,它們都隨著時間不可停止地向前推移,舞蹈者如果沒有音樂的捕助,很難把握準確的節奏,舞蹈很容易陷入混亂的狀態。同時,音樂能夠界定舞蹈的風格,幫助舞蹈者進入狀態,表現舞蹈的思想感情。
總之,音樂能彌補舞蹈的局限,為舞蹈在節奏、情感等方面提供指引,又能豐富舞蹈的表現力,是舞蹈不可或缺的靈魂伴侶。
任何舞蹈在藝術形象上都必須通過音樂,才能把它的“意思”完整地表現出來。壹個優秀的舞蹈者應對音樂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才能把舞蹈與音樂融為壹體,行雲流水地完成舞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