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德網資料顯示,福建省教育廳下發通知普通中小學校平均每12個班應分別配備1間音樂、美術專用教室。普通高中學校音樂、美術專用教室和課外藝術活動功能室及器材設備配備標準,參照且不低於初中學校配備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