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院有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四川音樂學院。
壹、中央音樂學院
1、國家級特色專業:音樂學、音樂表演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管弦系北京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管弦系和樂隊學院、音樂教育系。
2、中央音樂學院由1940年建立的國立音樂院等幾所音樂教育機構於1949年合並組建而成,全國藝術院校中唯壹壹所國家重點大學和 “211工程”建設院校。
二、中國音樂學院
1、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音樂學、作曲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民族聲樂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北京市特色專業建設點;音樂學北京高等學校市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試驗區。
2、學校成立於1964年,是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提議而建立。1973年,中國音樂學院與中央音樂學院合並成立中央五七藝術大學音樂學院。
三、四川音樂學院
1、國家級特色專業是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省級特色專業是音樂學、工業設計、繪畫、舞蹈學。四川省本科院校品牌專業建設項目: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
2、四川音樂學院前身是創建於1939年的“四川省立戲劇教育實驗學校”,1959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為當時國內具有本科辦學層次的六所專業音樂院校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