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批評屬於音樂美學的實踐層面。壹般說來,對音樂文化事象的品評、討論、判斷,按其指向的”對象之性質、取域之廣狹”看,大約可粗略地劃分為3個層面:第壹個層面是廣義的,包括有關音樂問題的壹切學術分析、研究,可稱之為”音樂批評”。第二個層面是中義的,即對音樂當下現實、現象的審美判斷、評價,可稱之為”音樂評論”。第三個層面是狹義的,專指對音樂現場表演、音樂商業產品的綜合評述、介紹,可稱之為”音樂評述”,俗稱”現場樂評”,簡稱”樂評”。
當然,樂評的概念也不是壹成不變的,新世紀以來,其關照的對象就有因時而變、與時俱進的趨向。隨著音樂音響、音像等商品生產出版的繁榮,出於商業逐利目的的需要,此類產品的宣傳、評介甚至吹捧的文論與日俱增,參與人員也不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