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後半葉興起的歐洲的民族樂派是歐洲音樂浪漫主義運動的壹個重要部分,它為音樂的浪漫主義運動發展註入了新的血液和生氣。
海頓、莫紮特和貝多芬的古典主義時期,歐洲音樂並無明顯的民族特征,而是泛歐洲性的。19世紀,浪漫主義音樂家的民族意識逐漸增強,民間音樂日益受到人們的喜愛,異國情調的音樂也引起人們的興趣。
19世紀以前,俄國、波希米亞、斯堪的納維亞半島上的國家和美國,雖然其中有的不乏豐富的民間音樂資源,但是沒有自己的藝術音樂傳統。他們演出的只是意大利和德國的音樂。這些國家的政治上的民族民主解放運動,特別激發了文化的民族主義精神,促進了民族樂派的興起。民族樂派強調在音樂中反映民族精神內容,以民歌、民間舞蹈、民間節奏表現民族特征。
古典主義是在1750年—1830年產生的音樂創作風格,其作為音樂創作的重要時期在西方音樂的發展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在巴洛克音樂的基礎上逐步形成的壹個以維也納為中心的歐洲音樂創作風格群落。
十九世紀民族樂派音樂家
1. 肖邦Frederic Francois Chopin (1810-1849)
2. 李斯特 Feanz Liszt(1811-1886)
3. 波西米亞的民族音樂
4. 格裏格Edvard Grieg(1843-1907)
5. 西貝柳斯Jean Sibelius(1865-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