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古典音樂起源於雅利安人宗教儀式的《吠陀》贊詩。印度音樂史上所謂的“吠陀贊歌時期”,約在公元前16世紀~公元前4世紀之間。上述四部吠陀中,《梨俱吠陀》收詩***1028首,有的為神話傳說,有的則為對自然現象和社會現實生活的描述。《沙摩吠陀》是配曲演唱的歌集。《耶柔吠陀》則是說明如何應用這些歌曲來進行祭司。演唱時,由被指定的婆羅門祭司依高、低、中3種音調唱頌。上述兩部印度不朽的史詩,對印度音樂文化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並成為印度音樂舞蹈的永恒主題之壹。在其中記載了印度最古老的薩音階和瑪音階、歌唱時所使用的3種音調和7種調式,以及印度音樂美學中所論及的七種“拉斯”(即韻味或情趣)。曾以各種形式流傳於東亞壹帶。
大約在公元2世紀,出現了以梵文詩歌體寫作的婆羅多(約公元100年~約公元200年)的音樂、戲劇、舞蹈理論著作《樂舞論》。全書***39章,其中的第28~33章專門論述音樂,從而形成了印度音樂完整的理論體系。第28章論述了印度音階由22個“什魯蒂”(即微音程)構成,具有7個基本音,由這7個音分別組成了兩種基本音階:薩音階和瑪音階。第29章和30章分別介紹了弦樂器和管樂器,第31章論述節奏,第32章論述有關的演唱方法,第33章介紹了鼓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