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自發音樂活動是指由幼兒自己發起並組織的音樂活動,可以是壹個幼兒,也可以是多個幼兒。自發的音樂活動可以滿足兒童自我表現的需要,發展兒童的音樂能力,豐富兒童獨立活動的體驗,因而被視為壹種有益於兒童健康成長的自我教育活動。
音樂元素:
音樂是壹種藝術形式和文化活動,其媒介是按時間和規律組織的聲波(機械波的壹種)。它的基本要素包括力度、調性、時長、音色。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組合,構成了音樂常見的“形式要素”,如節奏、旋律、和聲、力度、速度、調式、形態、織體等。
聲音解釋:
聲樂作品按其形式和風格可分為歌曲、說唱音樂、戲曲音樂、歌劇等不同體裁。歌曲是壹個小的音樂體裁,包括民歌、藝術歌曲、流行歌曲、兒歌等。形式上可分為獨唱、二重唱、合唱、副歌、合唱。說唱音樂是指曲藝音樂,包括彈弦、大鼓、印青、評彈、七來寶、秦書、二人轉、道情、漁鼓等。
歌劇音樂:
戲曲音樂也是戲曲音樂的壹種,但不同於戲曲音樂,它有固定的節目和傳統唱法。歌劇音樂是作曲家運用民族音調和充滿時代氣息的音樂語言創作的戲劇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