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休學的基本介紹:
休學是指學生因病或其他(包含但不限於打架鬥毆)事暫時性的停止上學,學生學籍依舊保留在就讀的學校,休學期滿以後方可申請復學。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學生在校最長年限(含休學)由學校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由學校批準,可以休學。休學次數和期限由學校規定。
第二十四條 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後壹年。
第二十五條 休學學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休學學生患病,其醫療費按學校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