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第壹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
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產權變更前(房子是不動產,不動產登記變更),贈與人想送就不送。即使受贈人有白紙黑字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也不能履行。贈與合同經公證後不允許隨意撤銷,受贈人可以要求對方履行贈與合同義務並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登記後,房子是受贈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