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出租車司機林過雲在雨夜作案,因此得到了“雨夜屠夫”的稱號。他殺害了4名晚上回家的女性,把屍體帶回家強奸,甚至把受害者肢解做標本,把性器官放在冰箱裏保存。每次作案後,他都會給被肢解的人體肢體拍照。壹張照片被沖印出來,在案件曝光前,被沖印店的工作人員報了警。
後來這個事件被改編成電影,包括1992版的《雨夜屠夫》(任達華主演)和2006版的《雨夜屠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