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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縣婦女離婚告狀是什麽電影裏情節

《我不是潘金蓮》。

《我不是潘金蓮》的女主角叫李雪蓮,是某地光明縣的壹個普通村婦,不到中年的她在村裏算是漂亮女人。

她本來開個農家樂餐館,可是假離婚後,就什麽都不幹了,因為丈夫成了別人的男人,丈夫廠裏分的房子成了丈夫和別的女人的婚房。於是走上了離婚告狀之路。

擴展資料

《我不是潘金蓮》是由馮小剛執導的電影,?範冰冰領銜主演,郭濤、大鵬、張嘉譯、於和偉、張譯、趙立新等聯合主演,該片於2016年9月8日在多倫多電影節上映? 。

影片根據劉震雲同名小說改編,講述了壹個被丈夫汙蔑為“潘金蓮”的女人,在十多年的申訴中,堅持不懈為自己討公道的故事 。

劇中情節介紹:

李雪蓮本來只要告前夫壹人,因法院院長、縣長、市長均不作為,不想惹麻煩而怒告上訪。每個人都只想著討好上級,下面的事嘛,多壹事不如少壹事,能混就混過去。

李雪蓮在大雨傾盆的雨夜找法院院長,看到的是法院院長、庭長等壹幹人馬在請老領導吃吃喝喝,散場後酩酊大醉。老領導離開時交代院長荀正壹說“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種紅薯”。

結果法院院長的手下把李雪蓮推倒在地。李雪蓮沖著雨夜裏模糊的法院工作者說“妳們天天這麽喝醉,能不把案子判錯嗎”

李雪蓮攔縣長的車要告狀,結果縣長說“妳的案子太大了,我不能做主,我給妳找領導去”,然後就開溜了。李雪蓮跑市政府門口舉著“冤”字坐了三天,市長安排手下去把她弄走,層令下達到警察局,卻把她當成擾亂公***秩序的人拘留了幾天。

李雪蓮狀告北京,人代會上的首長震怒,壹幹人紛紛落馬。十年後,新壹波的政府幹部怕李雪蓮再上訪保不住烏紗帽,對李雪蓮軟硬兼施甚至派公安警察駐守她家防止她進京。最後以李雪蓮前夫意外身亡而結束了她告狀生涯,壹場意外勝過官場處心積慮的謀算,赤裸裸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