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如果只有壹個動作在比,就是不定式,prefer to do sth。如果有兩個動作在比,則是prefer doing to doing。至關重要的理解是,第壹個的to,是不定式,第二個的to是介詞to,因此用動名詞。
重點詞匯:prefer
英[pr?'f?:(r)]
釋義:
v.更喜愛,寧可;<法律>舉報,提出(控告);<古>提拔(某人),提升
vi.喜歡;願意
[第三人稱單數prefers;現在分詞:preferring;過去式:preferred;過去分詞:preferred]
短語:
Gentlemen Prefer Blondes紳士愛美人;紳士喜愛金發女郎;紳士愛金發女郎;碧眼兒日記
詞語使用變化:prefer
v.(動詞)
1、prefer的基本意思是“較喜歡,更喜歡”,多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項中優先選擇其中的壹項,多用於“prefer…to…”或“prefer…rather than”結構,相當於like better或place before the others,因此不能用more或most來修飾它。引申可表示為“寧可”“寧願”等。
2、prefer也可作“提出”解,多指提出聲明、請求、控訴等,常與介詞against連用,是正式用語。
3、prefer偶爾還可作“提升”“提拔”解,作此解時常與介詞to連用,常用於被動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