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王朝統治時期,女子的地位非常低,她們中的大部分人壹生都被男人當作附屬品。那個時期的儒家士大夫們針對女性的道德、行為、修養專門制定了道德模範要求。等到民國的時候,社會風氣開始有所轉變,很多女性才有走出家門的機會。在那之前她們壹直過著“三從四德”的生活,那麽在富人可以“三妻四妾”的古代,窮人是怎樣解決“光棍危機”的呢?
眾所周知,中國古代是典型的金字塔結構,上層官僚和富商階級除了擁有金錢和權力之外,三妻四妾是壹種再平常不過的事情。對於那些生活在最底層的人來說,能有壹個溫飽的生活就算不錯了。那麽在古代除了皇帝後宮佳麗三千,那些富商和官僚都過著三妻四妾的生活,窮人是怎樣解決“光棍危機”的呢,這其實有以下幾個主要原因。
第壹個原因就是戰爭:在古代的時候,打仗是壹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每壹場大的戰爭背後都是幾萬或者幾十萬男子生命的消失。女子因為不曾參加戰爭,所以會出現女多男少的現象,越是戰亂的年代,女子反而越比男子多。很多女子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存,不得不嫁到大戶人家為妾,三妻四妾自然成為當時眾多權貴炫耀的資本,窮人也能娶到老婆。
第二個原因就是生養:由於古代的時候,人們非常重視家族觀念。在當時的很多人看來,生下男孩才能延續家族的血脈,畢竟女兒始終都是嫁人的。所以在那個年代很多人發現自己生下女兒之後,壹直要生出兒子為止,這就導致不少人生下三四個女兒之後,還沒生下兒子,最多的都能生出七八個女兒之後還沒生出兒子。對於那些有錢人來說,生下的那些女兒家裏養著就行,長大了找個門當戶對的嫁過去就行了。
很多窮苦人家生下女兒之後不想要就會把他的送到別人家或者丟棄掉,畢竟家裏也養不活這麽多人。這些被送人的孩子,很多都被其他有男孩子的家庭帶回家當童養媳,這樣的話兩個人算是青梅竹馬,女孩從小就幫家裏幹壹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長大之後還能省下壹大筆的彩禮錢,這也是為何古代有錢人都三妻四妾,那些剩下的光棍不是特別多的壹個重要原因。
第三個原因就是就是年齡:古代的女子結婚在十三四歲的時候就嫁人了,年齡都是比較早的。男子則不壹樣,很多男子結婚時都是到了十八九歲的年紀,有的都二十大幾才結婚。按六十歲來算的話,那男子才不到三代,女子的話就能延續到四代,兩者足足相差壹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