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人們把《詩經?擊鼓》中的名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理解為是寫戰友情還是寫愛情,毫無疑問,能遇到壹個足以攜手走完壹生的愛人都是我們可遇而不可求的人生之大幸。
不過有時候還是有人羨慕古人所謂的"妻妾成群"和"三妻四妾"。但,這真是什麽好事?
在上古社會,也就是人們還以部落形態居住的母系氏族時代,婚姻制度是可以忽略不計的。那時候的人們不過是依照自然法則和簡單的輩分關系來進行生理上的交配,即"對偶婚",目的只在於繁衍後代。
直到人們步入下壹個相對文明的時代,即以夏朝為始的奴隸制時代,婚姻制度才從對偶婚轉變為壹夫壹妻制,並壹直作為主流延續。《周易》、《禮記》和《白虎通》等經典也對這種新的婚姻制度或其內涵作了闡釋或肯定。
不過文化制度的發展,向來都是較為緩慢的。盡管我們可以粗略地以夏朝為兩種婚姻制度的節點,但在三代至秦漢,尤其是在貴族階層中,"壹夫多妻制"還是常見蹤影。
"壹夫壹妻"實際上僅是針對女性的要求,男子在生活中還是有多位妻子。神話名人後羿的原型之壹,有窮氏首領後羿,他有名的妻子就有嫦娥和純狐兩位。就連有史記載的第壹位女將商王武丁之妻婦好,她也不得不接受自己的丈夫還有另外63位妻子。且婦好和其他63人,可能還是武丁及其五個兄弟***有的妻子。
而在周代,"壹夫多妻制"更是被合法化。其具體的表現就是?"媵制"。
"媵制"是古代納妾制度的其中壹種,也是出現的最早的壹種。在讀《詩經》的時候,妳也許就曾註意到,在描寫齊莊公女兒莊姜出嫁的《衛風?碩人》的最後壹句是"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這再現的就是當時的媵制。
這些陪嫁的女子,多是新娘的妹妹和兄弟的女兒,被統稱為"媵"。在陪嫁後,她們的主要身份是侍女,但本質上是正妻之外的側室。因而當時的局面就是,姑侄、姐妹常同嫁壹人,越是豪門大族就越喜歡近親結婚,且不怎麽在意身份。
試問,今天的我們即便能不在乎世人的眼光,不在乎所謂的倫理,就能接受近親結婚易導致後代出現某些原本不易發生的隱性遺傳疾病?
而"妾制"比"媵制"出現的晚壹些。"妾"本指女奴,尤其是有罪之人的女兒。後來妾的構成除了罪人之女,還包括沒有經過男子明媒正娶的女子,以及被強搶的未婚及已婚女子。再往後,只要是正妻之外的所有側室,包含媵,都被統稱為妾。或許也是為了掩蓋"妾"身份的低賤,人們還為其想出了"庶妻"、"小妻"、"別房"等別稱。只是,連好好的別人家的妻子都能被搶了去做妾,這種綠帽子高頻出沒的制度,現在有多少人能真正接受?
雖說如今的婚姻法本質上保護的是婚姻雙方的利益,沒保障愛情,但今天人們還是普遍認可自由婚戀,要有愛情才願有婚姻。
可不好意思,古代婚姻的出發點無關乎情愛,只關乎"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