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周小兵辭去徐州某中學乒乓運動隊總教練職務,前往南京下海經商。周小兵曾因非法吸儲被警方調查。在“經商”過程中,周小兵迷上古玩,並結識壹幫“摸金校尉”。2004年,他結識安徽涇縣人齊來保。由此,昔日冠軍幹起盜墓行當。
據檢方指控,除了在定遠小雙墩盜墓外,周小兵出資指使壹夥人在壹年時間裏,輾轉江蘇揚州、安徽舒城等地連續作案。在舒城縣“大墩子”墓葬盜得銅鏡和梳妝盒等物。當時盜墓時挖的盜洞直達墓底,造成這座漢代古墓嚴重損壞。 炸開小土丘
2007年5月29日, 突如其來的壹聲巨響,驚醒了定遠縣拂曉鄉園藝村村民。村民們立即在村裏村外排查。就在村民們四下尋找時,爆炸聲仍不絕於耳。終於他們在村郊壹處小土丘發現爆炸地點,這片土丘被當地人叫做“小雙墩”。
村民稱當他們抵達現場時,有人迅速逃離。這座土丘已經被炸出壹個深深的豁口。因為地處偏僻,附近無人居住。定遠縣警方介入調查。經過現場勘查,定遠縣公安局刑警部門發現,這座土丘實際上是壹座古代墓葬。據當時出警的警員介紹,現場留下壹些碎磚瓦等墓葬痕跡。
被捕歸案
根據現場勘查,警方斷定盜墓賊並未走遠。民警隨即在縣城要道及周邊巡查。當夜,警方就有重大發現,在定遠縣城發現壹輛車行跡可疑。上前檢查時,竟發現車上全是盜墓工具。
警方清點工具時發現,這幫盜墓賊非常專業,不僅有洛陽鏟,還配備探管和雷管等工具。隨後警方將車內7人全部扣押,並將園藝村小雙墩的情況報至安徽省文物局。根據專家鑒定,小雙墩是壹座漢代墓葬,土丘封土高大,夯土跡象明顯,墓主生前應該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小雙墩墓葬極具文物價值。
與此同時,警方對落網的多名嫌疑人進行調查。 “摸金校尉”們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嫌疑人齊來保、李永等人被同夥指證為“瓢把子”(行話,即老大)。在供述中,這幾名“瓢把子”又同時指認他們背後還有壹名幕後主使——江蘇徐州籍男子周小兵,多次提供資金資助他們盜墓。
定遠小雙墩盜墓案引起公安部高度重視,並被列為第壹批打擊文物犯罪掛牌督辦案件。定遠警方抓緊追捕幕後首腦周小兵。 2011年11月1日,蘇皖兩地民警在宿州市埇橋區壹出租房內將周小兵抓獲歸案。
罪加壹等
因為在多次盜掘中,周小兵從未出現在現場,由此他提出辯解,盜墓與自己沒有關系。然而,在其他多名同案犯的供述中,周小兵儼然成為他們的“老大”。他不僅給“摸金校尉”們出錢出車,還謀劃指揮多起盜墓行動。就在控辯雙方僵持不下時,正在定遠縣看守所裏羈押的周小兵又犯了事。
2012年5月18日下午,定遠縣看守所在押人員孟海調至被告人周小兵、程龍船所在的監室。被告人周小兵因與孟海曾有矛盾,便指使被告人程龍船及同監室人員羅亮亮、黃言文等人教訓孟海。當天晚飯後,被告人程龍船借口讓孟海洗碗,孟海不從。被告人程龍船遂用拳頭擊打孟海左邊面部,羅亮亮、黃言文也上前毆打孟海,後被民警制止。經法醫鑒定,受害人孟海耳朵被打穿孔。公訴機關又追加對周小兵的起訴指控——故意傷害。據了解,周小兵對指控其故意傷害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並表示認罪。
獲刑十壹年
經過數個月的調查取證,定遠縣法院於2012年8月15日在刑庭公開審理周小兵盜掘古墓壹案。
法庭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周小兵夥同他人多次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墓葬4起,其中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墓葬壹座,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被告人周小兵夥同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壹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對被告人周小兵應當以盜掘古墓葬罪和故意傷害罪,數罪並罰。同時,被告人周小兵在***同盜掘古墓犯罪中起組織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周小兵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壹萬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壹年,並處罰金壹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