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現在刑期到2037年1月7日
2011年10月8日下午18時許,吉林省長春市某會館體育場發生壹起家族性質雇傭黑社會惡勢力殺人命案的嚴重惡性事件。死者系吉林省實驗高中高三學生吳天昊(未成年),雇兇殺人嫌疑人為長春市第二實驗中學學生郝誌鵬(未成年)及其父郝升山(煤礦老板),母杜夏娟(有前科)。
2011年10月8日下午18時許,死者吳天昊與嫌疑人郝誌鵬在球場內打藍球時發生口角並引發肢體沖突,但雙方均無大礙,經其它同學調解後分開,死者繼續與同學打藍球。此時嫌疑人郝誌鵬因心中不平,打電話給父母,請其出面解決此事。
過後不久,球場開來六、七輛汽車,嫌疑人郝升山、杜夏娟帶領約20名社會人員,在嫌疑人郝誌鵬的指認下,在嫌疑人郝升山、嫌疑人杜夏娟、嫌疑人杜夏娟弟弟的指使下,約17名社會人員手持砍刀、棍棒等兇器對死者吳天昊進行了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殘忍追捕、毆打、砍殺近2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