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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影發行放映協會章程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本團體名稱為:中國電影發行放映協會,英文名:China Film Distribution and Exhibition Association,簡稱CFDEA。

第二條本團體是由電影發行、放映及相關企事業單位自願組成的行業性、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本團體的宗旨: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公德,服務會員、行業和社會;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按照“公正、團結、服務”的原則開展工作,在政府和會員單位之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我國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廣泛聯合電影單位,通過行業協調、協商和行業監管開展多種形式的行業自律,大力推進行業誠信建設,促進行業發展;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和會員的訴求,對行業發展和政策法規提出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協會對會員的服務功能;成為會員的服務之家。

第四條本組織接受登記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的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本組住所:北京。

第二章經營範圍

第六條本集團的業務範圍:

(壹)依法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二)宣傳有關政策法規;

(三)根據統計機構的授權,開展行業基礎信息的調查、收集和整理;

(四)制定行業規範,加強行業自律,協調行業關系,誠信經營,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五)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開展技術資格質量認證和影院星級評定,表彰和獎勵在電影發行、放映及相關行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六)按照規定編輯、出版、發行有關資料和期刊。

研究電影行業改革發展方向,建立信息平臺,完成統計信息上報,向政府提出建議,為行業提供咨詢服務;

(七)組織行業內重要的業務活動,開展與電影發行放映行業和技術相關的業務交流和理論、學術研究活動;

(八)組織本行業優秀國產影片的推介、新技術展映和展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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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受政府委托,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承擔或舉辦專業培訓和職業資格培訓;

(十)開展對外文化交流和行業交往;

(十壹)承辦政府主管部門和會員委托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成員

第七條本團體成員類型:單位成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支持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群體的業務(行業、學科)中具有壹定的影響力;

(4)具有法人資格的與電影發行、放映相關的企業。

第九條入會程序為:

(壹)提交會員申請;

(二)理事會討論通過;

(3)會員卡須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出。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該群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小組的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5)自願加入和退出自由。

第十壹條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a)執行小組的決議;

(二)維護本群體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集團交辦的工作;

(四)按照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小組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出會議,應當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成員2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小組活動,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三條會員嚴重違反本章程的,經董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機構和負責人設立和撤銷

第十四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董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出席的會員代表投票才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壹次。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由理事會表決,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並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但是,最長延期不得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並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五)決定吸收或罷免委員;

(六)決定設立辦事處、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

(七)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

(八)領導本組組織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召開交流會的形式。

第二十壹條本團體不設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六條本集團總裁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七條本小組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分支機構和代表處的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公室、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提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本組經費來源:

(壹)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四)在批準的經營範圍內開展活動或者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

(5)興趣;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費。本組開展評比、評選、表彰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條本團體的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成員之間分配。

第三十壹條集團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資產來源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本集團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收人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

第三十四條團體變更或變更法定代表人前,必須接受協會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本團體的資產。

第三十六條本組專職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條本團體章程的修改必須經理事會通過,並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本組織修改後的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並報組織登記機關核準後,於15日內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團體完成宗旨或者因分立、合並而解散或者需要撤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議案。

第四十條團體提出終止的動議,必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批。

第四十壹條本組織終止前,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本團體經社團登記機關註銷登記後終止。

第四十三條團體終止後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團體登記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於2009年2月5日經第四屆會員大會第壹次會議通過。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組織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