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2004-08-06/72800.html
目前北京很多樓盤都打出了“溫泉入戶”的賣點,有些項目更是將其作為吸引購房者的重要文章。比如最近開盤的壹個聯排別墅項目,為每棟獨棟設計了壹個幾十平米的庭院,庭院裏建了壹個適合全家泡溫泉的溫泉池,而其他戶型設計中也設計了壹個帶頂層露臺的小溫泉池。大部分都是在少數中高檔建築中提供,其獨特的優雅體驗和時尚氛圍也確實為建築的形象增添了亮麗的壹筆。然而,許多“溫泉”項目的收費價格是否合理,業主實際使用的溫泉水質量能否得到有效保障,成為許多業主關註的現實問題。鑒於此,記者采訪了壹些已經使用或準備使用溫泉項目的業主,如鳳凰二期、鵬潤嘉園、北苑嘉園二區(秀城)、湯泉逸墅等。,並就重點問題采訪了國家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和律師事務所的相關人士。
價格杠桿意在調節供求平衡。
近年來,北京地熱開采驟然升溫,出現了地熱開發熱潮。北京地熱開發研究中心數據顯示,北京地熱井300余口,開采量已達10萬立方米/年。
鑒於此,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修訂草案)》指出,對礦泉水、地熱水實行特許經營制度,限量開采。這也是全國首次對礦泉水和地熱水的開采實行特許經營制度。
去年7月1開始實施的本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地熱)征收標準,采取的原則是溫泉溫度越高收費越高。按用途分為居住類、事業類和農業及全額撥款行政事業單位三類,其中事業類最高,農業及全額撥款行政事業單位最低;按溫度分為25 ~ 50℃,50 ~ 60℃,60 ~ 70℃,70℃以上四類。溫度越高,成本越高。商業收費最高為9元/立方米(為此前收費標準的300%),最低為2.50元/立方米。據了解,當時出臺這壹標準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地熱資源,沖淡開發熱潮。
溫泉的質量很難和業主的要求相協調。
開發商用來吸引購房者的“溫泉”賣點,實際成本是多少?據相關業內人士估算,除去應付給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其他水處理設施及後期運營費用,包括人工、電費、折舊等總成本應為1-2元/噸。
據部分“溫泉”項目業主反映,目前“溫泉”的使用並沒有針對其物業業主的市場指導價,各樓盤的溫泉定價均由物價部門核定,大多在9-12元/噸不等。其中,位於四季青地區的“CEO溫泉公館”湯泉逸墅,號稱“3800米深地熱溫泉入戶”,收費標準為12元/噸。按照現在的水價,如果壹個項目入住率高,溫泉管道是熱水(浪費少),10元左右的價格比燃氣熱水器便宜。但是在這個問題上,還是有壹些業主表示,開發商從來沒有保證過溫泉的價格會保持在目前的水平,有壹天可能會變成20-30元/噸。
從這個角度來說,現在的溫泉價格並不是最終的意思,但讓很多業主擔心的是,溫泉的質量也值得懷疑。有業主反映,簽訂的合同附件中關於物業的部分模糊不清。溫泉本來就是開發商的賣點,價格相對周邊樓盤上漲了。但在買賣雙方的合同中,只明確了溫泉的價格,卻沒有更明確地提出相應的服務標準。
為了保證溫泉的質量,我們應該未雨綢繆
準備入住“溫泉”項目的購房者陳先生表示,項目廣告中提到有地下溫泉,陳先生擔心這是開發商的壹種促銷手段,所以想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如果沒有溫泉,是否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房款本息?就此問題,記者采訪了北京德潤律師事務所孟憲生律師,孟肯定了購房者應該在合同中約定廣告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商品房銷售廣告,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其銷售廣告中明確載明的事項,應當由當事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購房者發現所購房屋與廣告內容不符,可視為賣方違約。
對於溫泉的質量問題,孟律師強調,溫泉是自然資源,是原生態的。消費者在買房前,要詳細了解溫泉的情況,包括水溫、成分、開采量等。,並將相關內容寫入合同並訂明違約責任。
如有這方面的更正,應由業主委員會和開發商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協議,可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或訴諸法院解決。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可以個人名義起訴,也可以組織團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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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染色是正常現象嗎
針對消費者疑慮較多的溫泉水水質,尤其是染色問題,相關業內人士指出,地熱溫泉對人體有益,因為其中含有硫、鐵等礦物質,這些礦物質經過氧化沈澱後會殘留在洗浴用具上。時間長了,浴缸和毛巾被染成黃色是自然現象,水本身也可能有壹些異味。
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目前各個小區的溫泉在提供給用戶之前都要經過水處理,大大減少了地熱溫泉對管道、浴缸、毛巾等的染色現象。只是這樣就降低了它本身的醫療效果,這其實是壹個觀念上的問題。比如更喜歡泡溫泉的日本人認為,如果水淡或者無色,溫泉的水質就不好。
所以在溫泉小區買房後,業主要做好這方面的心理準備。
為什麽地熱溫度達不到使用標準?
目前溫泉項目業主反映溫泉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溫度達不到使用標準。有鑒於此,北京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地熱處陳處長指出,當住宅小區總用水量較小時,地熱溫度可能達不到住戶使用的標準,會造成不必要的浪費。例如,當壹個項目的總規模小於654.38+萬平方米時,可能會出現壹系列問題:地熱能總量會減少;地熱能是從地下幾千米抽上來的,它的熱量會在抽的過程中流失。當小區總用水量較小時,利用變頻調速器不斷抽出地熱溫泉,但達不到壹定的抽水量,必然使地熱溫度達不到居民使用的標準。這時候開發商需要手動重新加熱溫泉水,否則無法保證理想的溫度。
據了解,這種現象存在於壹些社區,因為他們還沒有完全占領。其實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如果幾個房地產項目可以共同使用壹口井,共享地熱溫泉,這不僅可以降低某壹個的開發成本,還可以使地熱達到壹定的量,實現水平衡,保證溫度,降低使用後的運營成本和各個業主的分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