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樓夢》的前80回中,綺袁弘清楚地記錄了三起盜竊案。第壹件是上面提到的墜兒偷了壹個蝦鐲,第二件是良兒偷了玉,第三件是賈寶玉過生日,酒席上女人們偷了酒菜,賈寶玉的生日不得不提前結束。下面我們來做壹個詳細的分析。
嚴格來說,這次盜竊發生在“白雪紅梅琉璃世界”第49屆。大觀園裏很多姐妹聚在壹起寫詩。期間賈寶玉和史湘雲燒烤鹿肉吃。平兒正好路過,就摘下鐲子吃了幾串鹿肉燒烤。但是當她吃完後,她發現她的壹個手鐲不見了。直到第52期《喬平兒之戀藏蝦須鐲》她才發現。
左宗棠以“虛寫”的筆法描述情節,直接講述了宋的母親看到偷了鐲子還給平兒的過程。
不僅如此,墜兒偷玉並不突然。左宗棠曾安排墜兒暗中調戲林紅玉、賈蕓,被批評“漢奸”二字相連。因此,“愛”這個詞不是正確的方式,墜兒是忘恩負義,而是壹個傻瓜的耳朵。妳可以宣揚強奸,妳可以認為是小偷,第二個小盜竊來自寶玉的房間,同樣意義重大。
墜兒過去常常以手帕的名義代表賈蕓和小紅傳遞信息,這在今天看來是正常的。“助人為樂”既是罪過,也是功德;可放在古代封建社會,這種行為是令人發指的,屬於典型的傳宗接代,是為人們所不齒的,但墜兒明知此舉有違倫理,但他還是選擇去做。這種女仆的性格,不但能傳播奸情,而且心裏還有邪念和妄想,進而做出偷竊的事,也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