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半年後多多生日,李傑看著多多可愛的笑臉,無比滿足。然後她決定和前夫田寧復婚。因為與孫芳這個惡業纏身的女人相比,她沒有理由離婚,那麽為什麽不給多多壹個溫暖完整的家呢?當今社會對母親的要求很高。比如妳選擇做壹個像李傑壹樣的職場女強人,別人會說妳媽媽很壞,既沒有給孩子完整的愛,也沒有在孩子適當的成長過程中陪伴孩子。但如果妳像朱敏女士壹樣,辭掉繁華的工作,做全職太太,別人會覺得女人照顧孩子是天經地義的。這是事業嗎?天下有太平,可以不辜負如來。妳做得再好,人家也會批評妳,妳做得再好,人家也會詆毀妳。做母親也是壹樣,但是妳不能不尊重壹個母親為了孩子放棄工作的選擇,因為這是壹個母親對孩子和家庭的愛。請不要讓她傷了身體,覺得冷。
3.在法庭上,李傑翻供了自己之前所有針對朱敏母親的言論,要求法官將孩子的撫養權變更為朱敏母親所有,並承擔自己言論的壹切後果。作為壹名律師,她非常不合格,可能會面臨客戶將她告上法庭的新訴訟,但作為壹名母親,她做了此刻應該做的事情。李傑的母親沒有給出希望,被嚴重燒傷的朱敏女士看到了曙光,卻在瞬間淚流滿面。什麽是母愛?這是壹個吻和愛撫。也是孫芳媽媽摸著自己隆起的肚子說“媽媽愛妳,她要把最好的給妳”的那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