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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教給我的二十壹件事》—— 張曉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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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我寫過那麽多人的故事,卻從來沒寫過他。我說我從來不寫發生著的事,等到咱們什麽時候翻篇兒了,我就寫妳。他說那還是不要把我寫在故事裏了吧,我更願意把我們的名字寫在壹起。我問他寫在哪裏呢,他說,很多地方吧,比如說去朋友的婚禮簽到,我們家的戶口本,買房子的合同,小孩的家長簽名。

說這些的時候,是在朋友的生日聚會上喝多了,兩個人都醉醺醺的,吐過幾次,接吻都顯得惡心,互相勾著對方走在大街上,路燈壹盞盞從我們頭頂掠過,沒覺得有多愛,就是出現了那麽壹刻幻覺,覺得對方邋遢骯臟很不完美,卻可以這樣勾肩搭背,壹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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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細數他是我第幾個男朋友,只記得遇到他的時候我正好是分手低潮期,工作也不順心,新來的主管把大家都搞得焦頭爛額,吵了兩句直接辭職了。No money no honey,對於都市人來說,正常不過。也不知道有幾個姑娘會懦弱得和我壹樣,坐在咖啡廳的沙發上大哭。那段時間他的境遇也不好,去哪都叼著壹根煙,說話含糊不清。他和朋友走進來,看我咬著吸管哭得直抽抽,很自然地把吸管從我嘴裏扯出來,說出了跟我講的第壹個道理:哭的時候就別喝東西了,容易嗆死。我覺得他挺無聊的,沒想過會愛他壹陣子。

我哭著回擊他:說話的時候就別叼著煙了,妳說什麽別人聽不清。之後又把吸管塞進嘴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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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沒交過窮酸成這樣的男朋友,也沒潦倒成這樣過。我們兩個拿著三張卡,把裏面的零頭刷光,買了兩瓶啤酒、幾根碎碎冰,跟喝白酒似的,小口嘬著喝,耗壹晚上,坐在露臺上擡頭看星星,被蚊子咬了壹身包,還覺得挺高中生挺浪漫的。他向著天上胡亂壹指,說那是北鬥七星。我很震驚,不知道上海原來還能看到北鬥七星。

我問勺子把指著的真是北邊嗎,他煞有介事地上北下南左西右東壹番,說是。後來我下樓看路牌,發現那根本不是北邊,再質問他,他傻笑著撓著頭,說那就是勺子口指著的方向是北邊。

到現在我也沒弄明白北鬥七星的原理,只是明白了他是壹個路癡。他的路癡癥狀已經發展到令人發指的地步。壹次我們過個好長的馬路,有兩個紅綠燈那種,我們過了壹個紅綠燈,在安全島等第二個紅燈,聊了兩句天,轉了個身,他壹擡頭,義無反顧地朝著來時的路走回去了。本來我也是壹個路癡,認識了他之後,激發出了無限潛能,現在變成壹個人肉GPS,指導朋友認路都能明確到“路口向左走第五棵大樹向右轉就能找到那個大腸面的店了”這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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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發現他不僅僅是路癡,而且居然比我更找不到東西。以前我壹天的主要內容就是找東西,和他壹起生活,多了壹項內容,幫他找東西。我多希望他每只左腳的襪子配壹部手機,右腳的配壹部呼機。

我常常為此苦惱,覺得自己跟了壹個傻×。不過他也會記得壹些事情,比如記得給陽臺上的小植物澆水,每次自己吃到什麽好吃的會記得買壹份帶回來給我,記得在我哭的時候,千萬別說什麽勵誌的話,只要不分原則不分立場地罵我正在罵的東西。

有壹次,他站在桌邊,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和碰我的桌角交涉了半個小時。我蹲在地上揉著烏青想,這樣也挺好的。我的男朋友是個大笨蛋,除了愛我,什麽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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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在壹起,我才知道沒錢應該怎麽泡妞。他帶我去公園劃船,在水果攤買壹個柚子,讓老板切好,帶到船上,把船劃到湖中央,壹邊吃著柚子,壹邊看岸上的人,猜測他們的故事。

他很能講故事的,壹講講上壹天,總能讓壹張船票發揮最大的價值。坐到夕陽西下,看到有老爺爺老奶奶從岸邊走過,根本沒像故事裏那樣,手牽手愛得感人肺腑,反而是吵吵鬧鬧的,用上海話埋怨對方只顧著看股票,沒有早壹點動身去超市搶到廉價的雞蛋,之後他們發現我們在看著,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壓低了聲音。

他跟我說,別看了,人家很尷尬的。我回頭看他,他說我們做壹點更尷尬的事,然後他吻了我。第壹次接吻,是柚子味的,導致了這段戀愛平淡清新,像是夏天的某種水果,但擺在那裏,也註定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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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經常吵架,都是壹些雞毛蒜皮的事,幾乎都是他裝小狗來求饒,有時候也要嘴上占占便宜。有壹次我們吵得不可開交,直到王菲和李亞鵬離婚的消息爆出,我們倆震驚地看著娛樂新聞,瞬間豁然開朗了。我拍拍他的肩膀說,嗯,妳比亞鵬強。他客套地回答,妳不比王菲差。我說,這怎麽能比,人家是天後。他冷笑壹聲說,妳是《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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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大的***同語言是電影。我從九歲起就夢想拍電影,而他呢,是個郁郁不得誌的小導演,拍了壹堆不入流的廣告和MV,還要小心翼翼隱藏著自己色盲的事實。他拍的某條廣告被安排在電影開始前播,我們也煞有介事地買票去欣賞他那條壹閃而過的廣告,激動得好像自己的作品上了院線壹樣。很可惜,他的廣告被分配的那部電影是《巴拉拉小魔仙》,身後坐了壹大群揮舞著仙女棒的小女孩,電影中間笑聲和哭聲夾雜在壹起。

電影好像上映了沒幾天就下檔了,不過我還是很開心,和壹群穿公主裙的小女孩分享了這個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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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愛的娛樂活動就是團購電影票去看電影。我們拖著手去看了很多電影,看《少年Pi的奇幻漂流》時我攥著他的手,認真地跟他說,如果碰到險境求生的時候,妳記得壹定要吃了我。過了兩天看《1942》,我又攥著他的手,很認真地跟他說,逃荒時壹定要賣了我。

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明白我面對困難絲毫沒有求生意誌,我悲觀的本性、對事物總是理性刻薄的眼光在他面前暴露無遺。我不知道這種信任是哪來的,但我想象不到會再對任何壹個人說出這種話。我們習慣在戀愛中把自己偽裝得很漂亮,但是我喜歡在他面前放屁。他卻是完全不壹樣的人,對未來有幻想,對理想有堅持,對生活很樂觀,我有時候就在想自己是多麽殘忍的人,變成了他的壹根軟肋。

可是世界有時候就是這麽不公平,得誌的總是我這樣的小賤人,而他混到最後,運氣才華欠些火候,也沒人在乎他是否足夠努力這件事。我總覺得,這種不公平不應該出現在我的愛情裏,可是沒想到,也沒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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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少男朋友說過我心有猛虎,我承認,這是事實。他肯定也清楚得很,但是他從來不這樣說。只是每次我工作到快崩潰的時候,擡起頭,他在面前傻笑著,問我要不要出去吃個冰激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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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壹個筆記本,總會把我日常的小段子寫下來,在我不開心的時候編成童話故事講給我聽。我在故事裏扮演著小主的角色,而他扮演壹只狗奴。搬家那天我看了看他的筆記本,已經記滿了大半本。如果不是他,我真的不會記得原來自己無論何時何地聽到音樂都會跳櫻桃小丸子裏那段很白癡的舞。我以為他會寫下的是:這件事很丟臉。目光轉了壹行,他寫下的評語是:不要看小主很兇,其實也是個有少女心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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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時候,我第壹次賣出版權,老板讓我去外地拿現金。我壹直以為要被人拐騙去挖腎什麽的,他和我同去,拿到錢後我們激動得忘記在那裏就先把錢存上,導致壹路上惴惴不安,我抱著黑色大包,裏面是成捆的現金。

我們兩個看誰都好像面帶奸笑,上來就能給幾刀的樣子。我問他,要是有人來搶包怎麽辦?他說,那我絕對是讓他捅死我,妳那麽愛錢。

後來我們成功地把錢護送回了上海,連地面都不敢出,直接坐地鐵到了新天地站,在站內的ATM機上把錢存了,壹摞摞放進去,存了快半個小時。最後把所有無法識別的現金拿出來,我請他吃了壹頓飯,給他買了壹個新耳機。

分手的時候,我們分別把東西壹件件裝進大紙箱裏,他脖子上掛著那副耳機——他用東西很愛惜,皮子還是亮的,摸上去只是比剛開始柔軟了些。我有點難過,說我沒送過妳什麽好東西,這是我給妳最貴的禮物了吧。壹擡頭他眼圈紅了,說最貴的禮物在我心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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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到錢那天,我請朋友來家裏,開了壹瓶香檳,使勁搖擺,浮誇地拉瓶塞,讓香檳灑到每個人的頭發上。喝得很醉,最後是他把壹個個朋友送走,最後我們兩個人坐在窗邊,看著夜空。我問他,北鬥七星呢?他說,今天有點陰,看不到呢。我很高興,說以後我們的生活就會不壹樣了。他什麽也沒說,只是吻了我的眼睛。

後來,我每次完成壹項工作,都會去開壹瓶香檳。我好像知道了每壹種香檳的口味,看遍了各種氣泡沈浮,但是除了醉,再也感覺不到快樂。

壹年後,我的生日,每個朋友都帶來壹瓶香檳當禮物,壹晚上我們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我整場寒暄著笑著,拍朋友在高檔酒店地板上嘔吐的視頻,喝到後來什麽都不記得了。後來有朋友告訴我,還是他,壹直在身後跟著我,怕我碰到桌角,踩到地上的玻璃,在我每次接近危險的時候拉我壹把,皺著眉頭,不說情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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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從那以後,我的生活越來越好,好得都有點不真實。世界又變得太快,和我六歲時候第壹次鼓起勇氣走出大院,站在門口看到的不太壹樣。我本來以為,未來的生活就是去面對壹馬路響著鈴聲的自行車,等到接受這個現實的時候,大街上已經全是按著喇叭的轎車了。

我的工作越來越忙,我和所有人說,這是我的事業旗艦年,我不能錯失任何壹個機會。事實證明,我的確是那個心懷猛虎的人。

我們吵架越來越頻繁,反而是比拮據的時候吵得更頻繁。他還是老樣子,拍著沒人看的東西,接著零散的工作,每個月交完房租就捉襟見肘。我忍不住對他冷嘲熱諷,在朋友面前有時也不留情面。

記得我說過最傷人的壹句話,是在壹群朋友面前和他吵架,他說了半天,我擡頭冷冷看他壹眼,說,整個房間裏所有東西,我生氣想砸了,都能賠得起,妳能嗎?說完這句話,朋友們都楞了很久。我自己也有些震驚,我怎麽會變成這樣的人?

搬走的時候,收起櫃子裏的壹只只小碗,印著小兔子的杯子,墻上他收藏的電影海報,沾著壹塊油漬的環保袋,還有椅子上的毛絨靠墊——還是朋友搬家去北京時我去他家拿的。抱著它們走了兩站地,覺得自己終於要有壹個家了,心裏滿是幸福。原來每壹樣東西,我都是用心添置來的,可是不知道為什麽,時間滾滾,讓我忘了這些。我撫摸著桌子角,感覺它都不再認識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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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兩個混得最差勁的時候,在ATM機裏試圖把所有卡裏的錢轉到壹張卡上,湊出整數可以提出現金來。轉到最後,差了兩塊錢手續費,我終於崩潰,大哭起來。我壹句話不說,走在凜冽的寒風中。他很無奈,跟在我身後走了很遠的路。不知道走了多遠,好像走到整個城市都睡了。他喊了壹聲“我愛妳”,我默默回頭淚汪汪地跟他說了句,我愛錢啊。

他壹直記得這句話,後來接了壹個活,賺了幾千塊錢,他把所有錢取出來,用我紮頭發的橡皮筋捆成壹捆,放在我枕頭下面,故意讓我在睡前發現,營造出夢想實現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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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壹個人能像他壹樣,看到我最糟糕的壹面。很奇怪的是,他竟然沒有原則地配合我這種壞,陪我壹起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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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不喜歡他,覺得他浪蕩漂泊沒出息。

第壹次把他偷偷帶回家,大半夜的,以為爸媽都睡著了,沒想到我媽突然出來接水,壹開燈,我楞住,嚇了壹跳。剛想回頭找他,發現他弓著腰躲在鞋櫃後面。最重要的是,鞋櫃根本遮蓋不住他,於是我和我媽就這麽僵持著,看著鞋櫃後面藏得好認真的他。

所以之後每次去我家他都小心翼翼,越是小心翼翼,我媽越是覺得他浪蕩漂泊沒出息。後來為了去我家,他把自己精心留起來的頭發剪了,耳釘藏好,默默在廚房洗著盤子。我媽還是嘆氣,感慨著他浪蕩漂泊沒出息。

我走到他身邊,摸摸他的胳膊。他看出我為難,擠了壹點洗潔精,吹了壹個泡泡送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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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漸漸疏遠,再也不壹起看電影聊天吃飯。我頻繁出差,後來索性回到父母家住。我們很久沒有和朋友開酒打牌,已經徹底忘了那些為了出千準備的暗號。我們以前喜歡在每次牌局散場後討論壹些奇怪的暗號,準備下次時使用,可是每到下次,我們都不記得,散場後數數輸掉的錢,又開始懊惱,準備新的暗號。

我們不再為小事雀躍,我拼命向前跑著,回頭看看他,還站在原地。我既感到安全,又感到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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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旅行時,我騎車出過壹次事故,當場摔成腦震蕩,整個世界天旋地轉,有幾分鐘完全失憶,等緩過來,發現是他騎著車,帶我從山上往醫院沖。他不停和我說話,說到最後口不擇言,自己也哭起來。風呼嘯而過,我什麽也聽不清,想開口說話,卻大哭起來。我從未料到,人生中會有諸多狼狽,也從未料到,是他目睹我的諸多狼狽。我說著“妳滾”,卻狠狠抱住他。

那麽壹瞬間,我以為他是到死都在我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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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有很迷人的時候。我五音不全,他唱歌很好聽。他在朋友店裏站在臺上唱歌,下面的姑娘都眼巴巴地看著,他卻從來沒忘記過,哪怕在KTV,都要以我們的主題曲結尾。之後對我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們把家裏零散的東西都整理好,窗臺上還放著幾枝枯萎掉的小花,黃色的乒乓球菊,插在酒瓶裏,有點可憐。這是他去拍壹個廣告的道具,壹大塑料袋的向日葵、郁金香,還有乒乓球菊。他全拎回家,扔在地上,挺高興地讓我數數,看看有沒有九十九朵。當時我哭笑不得,說哪有人送菊花的。雖然這麽說,我還是找瓶子把它們都插了起來。

我們靜靜坐著,看著對方,說不出話。天氣開始熱了,整個房間變得和我們歡天喜地搬進來時壹樣嶄新空蕩。之後的住客,再也不會知道之前在房子中發生的令人心碎的故事。可能這些故事,只有桌子會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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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脖子上的耳機戴在我耳朵上,裏面是果味VC的《超音速列車》:

超音速列車中拼貼,誰說這時妳還需要妳自己。

當我看著窗外的顏色,看到拼圖裏曾有過的回憶。

時間逆轉到我們相遇的那個下午,我坐在咖啡店的沙發上哭,背景就是這首歌。他說的每壹句話,其實我都能聽見。他說,第壹次見到妳,覺得這個姑娘像是壹個被世界遺棄的小可憐,可是我也沒什麽能給的,就坐在旁邊陪陪妳吧,至少陪妳走過這段最艱難的時光吧。

我覺得這段感情走到最終,我們都釋然,沒想過,自己還是和之前的任何壹次失去壹樣,壹時間無所適從。而這壹次,我不是被全世界拋棄,而是拋棄了全世界,包括曾經的自己。

其實我們從來不是在壹個空間裏不斷向前,每壹次成長都要從壹個空間跨向另壹個空間。我很想說出,妳這麽好,為什麽不能壹起去呢?可是始終沒有把這句話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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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歡拍很多我醜的照片,我看到只有生氣,問他為什麽不能把我拍美呢。他說化好妝,穿漂亮的衣服,擺出完美假笑的那個不是屬於我的妳呀。妳就是壹個在我面前肆無忌憚地放屁,叼著牙刷說話,喜歡翻白眼,對這個世界很不滿意的少女。

最後他送了壹卷膠片給我,他說,裏面都是妳美的樣子。以前只有吵架的時候他會把P好的照片發在網上,艾特我。他知道,我生氣的時候不接電話,但是會壹直刷微博。

我當場把那卷膠片拉出來曝光了。我說我不需要了,就留那個真實醜陋的我給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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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小說裏寫過,到底談過多少戀愛,我們才能愛得輕松自如?始終沒有答案。

可是每段戀愛,都能讓我們學到壹點什麽。初戀帶我入行,學會如何和另外壹個人相處;在第二個男朋友面前知道了偽裝;到了第三個男朋友,我在男女關系中已經駕輕就熟,甚至學會了如何和別人曖昧。可是到了他,這些技巧,我壹個都沒用上,反而退化到最初,我剪了短發,再也塗不好指甲油,穿著運動褲上街,在最破的大排檔喝紮啤。我以前甚至從來沒有這麽了解過真實的自己。

我常想,他到底教給了我什麽,寫到第二十壹條,也沒想到。他是我最笨的男朋友,除了愛我,壹件事都沒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