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操場埋屍案?16之後,操場埋屍案的真兇也被抓獲歸案,這件事也逐漸水落石出。01年,員工杜以不正當手段違規建設新晃壹中操場項目,並聘請羅光忠管理。在違法施工過程中,杜應對質量監督鄧世平懷恨在心,與羅廣忠合謀將其殺害並埋屍於該處。在這種情況下,在16年,鄧世平壹直不知道他的家人去了哪裏,他是否活著,他為什麽死了。當年因為各種事情沒有攝像頭,沒有嫌疑人員的證據,他的權限很大,所以壹直沒有放棄。
第二,這件事為什麽要拍成電影?這壹事件被埋藏了非常長的時間,相當於近年來最長的刑事案件。而且這次事件嫌疑人也很多,提高警惕意義重大。畢竟,在16年之後,警方能夠逮捕罪犯,這也具有壹定的積極意義。雖然這可能是制片方為了營銷而增加票房,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也帶來了好處。
第三,這對妳的家庭有好處嗎?首先,當父母知道真實事件即將被拍成電影時,他們站出來說他們沒有授權相關制作人,他們準備通過律師起訴。畢竟這件事對他們的家庭打擊很大。等待多年的家屬早已成了壹堆白骨,這對他們的打擊很大。這個時候把這件事拿出來當營銷是非常不道德的,無非是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