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遺產繼承法。
2、張某、李某夫婦和王某二子壹女都有繼承權。因法律規定:配偶、父母、子女均有繼承權。
3、配偶張某可先分得家庭財產的50%,這不是繼承,是她本要就擁有的財產。家庭財產的另50%才屬於王某,由張某、李某夫婦和子女來繼承,原則上均分,但因王丙是弱智,可予以適當照顧。王乙不盡孝道,可適當少分。
4、王某無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