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1月,天津汽車限號。
自2020年1月6日起,天津市機動車尾號限行再次輪換。本輪換期內,星期壹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天津市限行每3個月尾號限行輪換壹次,新壹輪輪換期從2020年1月6日起至2020年4月5日止,在本輪換期內,限行規定保持不變,即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牌照機動車(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除外)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通行。
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時至19時,天津市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繼續實施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機動車號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中規定:
第五十三條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管理的需要,可以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車輛通行時間、劃定限制通行區域、核發機動車通行憑證、確定臨時通行或禁行辦法等交通管理措施。
第六十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實施處罰或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第六十壹條 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200元以下罰款;
(壹)違反路口通行規定的;
(二)在禁鳴區域內鳴喇叭的;
(三)不按規定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四)不按規定牽引車輛或拖帶掛車的;
(五)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天津新聞網-天津:機動車尾號限行 6日起開始輪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