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他不拘於從聽覺寫聲音,而是用耳聽,用心想象,喚起“聯覺”,從而讓觸覺、視覺、味覺產生壹個“通感”。好象是“用耳,也用眼,鼻,舌,身,聽著”。三曲清歌節奏舒緩、平穩,調子綿軟、歡快,於是他從觸覺上感到了似有毛雨灑在臉上,似有微風吹拂衣袂,有溫潤、輕松、滑膩感。他的視覺上好象看到溫柔的光(但這裏又不以視覺來寫光感,而用味覺、觸覺來表現:“甜軟的光”),同時又寫視覺感受的顏色也是“恬靜的紅,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和綠”,都滲透了作者心裏的想象。下面,他又寫音樂喚起人的嗅覺:園中的雨氣重、沒有了濃郁的花香,而飄蕩著壹縷縷的香氣,夾著草叢氣息、泥土滋味、新秧壯麥和綠柳的蒸氣味。這裏寫香氣用“餓了似的花香”也是妙筆。濃重的花香陣陣襲人“鼻感”,使人感到似如饑餓者要吞食食物壹樣,這是對香氣濃重撲鼻的形象寫法。……在作者筆下,耳朵聽到的個個音符都好象長了翅膀飛翔,飛到了聽者所經驗過的那種恬靜幽然的境遇之中。
第三,對音樂意境的描寫,文字細膩簡捷,富於詩情畫意。朱自清認為“作文便是以文字作畫”(《山野掇拾》)。他筆下的音樂也是壹幅畫,是他獨有的“縝密漂亮”的“白話美術文”。他“剖析入微,鞭辟入裏”,是“精嚴圓密”的“分析的描寫”。他不拘同別人,強調親自體味,寫出了自己“新異的滋味”“獨得的秘密”(出處同上)
作品結尾壹段寫得並無多余。壹般說,前幾段寫音樂意境如此具體精采,而開頭又寫了音樂感受,結尾寫些什麽好呢?大有要畫蛇添足之嫌。但他卻重扣住開頭的感受續寫下去。如果說第壹段的“令人心迷神醉”是壹般化的概括,並無特色,那麽這裏寫得就出神入化了:“我終於被壹種健康的麻痹襲取了,於是為歌所有。此後只由歌獨自唱著,聽著;世界上便只有歌聲了。”他不用“全身心沈浸在……”之類的套話,而是寫出自己的感官都被音樂吸引了,統治了,俘虜了,占有了,而且仿佛身內的壹切,身外的壹切都被音樂占領了。偌大的世界上便只有歌聲自己在唱著,在聽著。世界變成了壹個歌聲的王國。讀到此處,我們可以想象到音樂的“迷人心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