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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事件中,從公眾輿論來看,妳覺得道德與法律之間的關系是怎樣的?

談“藥家鑫事件”反思的啟示

首先,簡要說下這次事件。藥家鑫是西安音樂學院大三的學生,2010年年10月20日,其所駕駛的車輛系其私家車。在西安大學城學府大道上,26歲的女服務員張萌(化名)下班途中,被壹輛需弗蘭克魯茲小轎車撞倒。肇事車逃逸後,警方勘查現場意外發現在受害人張萌的身上,除撞傷外還有8處刀傷。而肇事者嫌疑人藥家鑫,駕車逃逸至郭杜十字時再次撞傷行人,逃逸時被附近群眾抓獲,警方確認後被抓獲的肇事逃逸者就是撞傷張萌又持刀行兇者。

新聞中說,他家境殷實,所駕車輛為私家車。他在朋友眼中是個柔順卻又倔強的年輕人。他喜歡彈鋼琴,很在意自己的外表,想要去整容。他在同學的眼裏是個“乖同學”,學習優秀,內向,還帶了幾份鋼琴家教。他是壹個不帶任何標簽的普通人,他身上令人膽寒的狼性和反人性行為只是壹個特例,所引發的恐慌也就不會擴大化。但很不幸,憤怒之余,人們還是看到了他的身份——大學生,而這個群體中的很多人,無論良善、醜惡,也因此註定再壹次成為人們批判和攻擊的對象。

不管藥家鑫是不是人們所說的“富二代”,似乎“富二代”給大家打印象總是“飛揚跋扈”、“慘無人道”。前段時間,李啟銘肇事之後撂出的“我爸是李剛”,這句極端囂張之言,曾激起公眾輿論的喧囂。大家似乎又見到了導致人性極度扭曲的權錢附體或護佑。也許我們都有這樣的疑問,是什麽讓壹個象牙塔裏的天之驕子,對鮮活的生命如此漠然?又是什麽讓壹個心智健全的成人,喪失了起碼的道德水準和對法律的敬畏感?難道僅僅是“財富”和“權力”嗎?當然遠不止這些。

他就在這個社會中

社會上的權錢崇拜與無視法律的尊嚴的思潮是否要承擔壹些責任呢?壹定意義上講,恰恰是社會上的壹些不良風氣助長了如此“富二代”或“官二代”,同時也為他們提供了適宜其生長的土壤。“用錢擺平”和“用權擺平”的事件也是妳方唱罷我方登場。可糟糕的是,眾人不僅是審醜疲勞、見怪不怪,甚至也在向“醜”靠近,期冀靠“錢”與“權”擁有法外特權。不得不承認,壹種社會心理真正相信什麽,崇尚什麽,壹個擁有了“流行因素”的個體就會應驗什麽。

而我們的執法者,面對權貴階層與生俱來的優越感,也常顯得底氣不足。回首以往諸多公***事件,真正激怒眾人的,也許並非是顧名思義的案件本身,也不壹定是當事人悲慘的命運。而是壹個權貴人員憑借金錢或權力為所欲為,淩駕於法律與規則之上,敢想也敢做,東窗事發後竟能冠冕堂皇地使出若幹招數,或“出錢私了”、或“聲明道歉”,來逃避或減輕法律制裁,而且最終成功了。

“藥家鑫事件”結果如何,我們還不得而知,但可以預見,財富和權力人人畸形追逐、公眾看不清定刑依據與量刑標準、司法常對權貴法外開恩的最終指向,是壹個社會規則、道德及人心的潰瘍。而我們的困境則在於:面對壹再被洞穿的底線,面對無力收拾的野性,面對天天呼號的法律平等,我們如何修復,又拿什麽修復?

他有這樣的傳統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的缺失難道不是他出現問題的重要原因嗎?人前溫順如羊,內在粗野癲狂;表面順從乖巧,內心憤怒如海。心理咨詢師說,藥家鑫“性格偏得太厲害了”。

心理學認為,心理性軟暴力通常是被壓抑情緒的極端釋放,比如藥家鑫“常常會在背後罵父親”,父親小時候對心他太過嚴格,打他,把他關在地下室裏,還諷刺他:“妳那麽醜,沒有人會喜歡妳。”太多的負面情緒沒有及時疏導和釋放,重壓下,他“想把家裏的錢都花光”,“恨死了自己的父母”,以至於通過“殺人”發泄達到了臨界點的極端憤怒,“農村人麻煩”也就成了“殺人幌子”。

“心理學文盲”是很多中國家長的通病。對孩子提出過高要求,軟硬兼施、威逼利誘,而孩子受到的委屈、憤怒等負面能量,很少得到正面回應和積極認同。久而久之,孩子人格扭曲,就容易成為“心理偽君子”。藥家鑫曾對朋友感嘆,“也許我心理有點扭曲了”。這時候的小藥,如果能進行相關的心理咨詢和心理自救,也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遺憾的是,教育從未教導孩子如何進行心理自救,多是將問題掩蓋下來,讓他們不知所措,這才加劇了悲劇發生的可能性。

他是在當下運動教育下的大學生

大學到底要培養什麽樣的人才?要怎麽培養教育,培養什麽能力?.....

缺乏對生命最基本的敬畏。就藥家鑫的殺人動機和犯罪時的心理活動,公安長安分局壹名警察說,藥家鑫供述稱,怕自己車號被受害者記住而遇到麻煩,還說“當時慌亂,沒有考慮到後果……”“怕撞到農村的人,特別難纏。”因為怕難纏就去滅口,至於對方性命,在他眼裏只是“麻煩”而已。想想我們除了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在課本上何曾讀到關於“敬畏生命”的文字。

對於法律意識的普及是否真的做到了成效?如果說聽幾節法律知識的視頻就能把這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識融入大學生的內心,那也許就不用開這個法律課堂了。我覺得對於做些關於法律方面的社會實踐是很有必要的。也許只有切實的去感受才能警惕妳不去跨越這條線。

我們的大學在培養大學生應對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是否也有所缺失?藥家鑫在大學裏拿獎學金、鋼琴也彈得好,但這些僅能說明他是個好學生,而他處理應急事件、突發事件的能力卻並不成熟。所以大學生在學習的同時也要學會生活,學會處理復雜的事情,這恐怕比大學文憑更重要。

他需要更加完善自我

大學生要註重情商能力的培養,學會冷靜、穩妥地處理事情,學會處理人際關系以及對他人情緒的識別能力。這些能力我們的大學課堂永遠不會給我們。需要我們自己去完善,我們真的應該多讀些心理學、社會學、法律方面的書籍,彌補這方面的不足。

我們也應該時常關心像藥家鑫那樣的內向的朋友。生活中他缺失了太多的愛,更需要朋友的理解和關心,如果每個群體對他多壹份關愛,也許不會出現這樣的結果。試著去關心自己和身邊的人吧,改變要從自身開始。

針對這次事件,我們學校也做了很多工作,當然這是好的,“殺壹儆百”也許效果不錯,但是這“罪過”的帽子準是扣到大學生的頭上了。“90後妳們到底怎麽了”----老師的說法我覺得不妥當。藥家鑫的行為僅僅代表他個人,這樣的標題,顯然在質疑所有的大學生,而這個群體中的很多人,無論良善、醜惡,都成為批判和攻擊的對象。這樣說對很多人是不公平的。

《論語.學而》中曾子曾說:“吾日三省吾身”,每天反省自己這是對的,我們應該從中得到壹些經驗。但是最根本的根源是什麽?真正該反省的是什麽人,這種結果是社會本身、教育本身的結果。這也不公平。

最重要的的是,沒有出現問題的時候,沒有人反思,壹旦出現問題,上級壹聲令下,全體動員,文件猶如傾盆大雨般的下來,開會動員,註重總結,像件反射壹樣,等這股“熱情”壹過,我們的反思也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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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肇事者藥家鑫家境殷實,所駕車輛為私家車。其母親系西安北方華山機械有限公司職工(西安北方華山機電公司系中國兵器北方公司下設壹軍工廠,母親系該廠物資公司庫管員,已退休),父親系總後西安軍事代表局駐該廠軍代表(軍方派駐軍工企業負責監督、驗收工作的人),家住新城區20街坊(華山廠家屬院)軍代表樓。

犯罪事件

案發詳情

2010年10月20日23時許,被告人藥家鑫駕駛紅色雪佛蘭小轎車從西安外國語學院長安校區返回西安,當行駛至西北大學長安校區西圍墻外時,撞上前方同向騎電動車的張妙,後藥家鑫下車查看,發現張妙倒地呻吟,因怕張妙看到其車牌號,以後找麻煩,便產生殺人滅口之惡念,遂從隨身背包中取出壹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殺人後,被告人藥家鑫駕車逃離現場,當車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時再次將兩行人撞傷,後交警大隊郭杜中隊將肇事車輛暫扣待處理。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藥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經法醫鑒定:死者張妙系胸部銳器刺創致主動脈、上腔靜脈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案發現場地圖

本數據來源於百度地圖,最終結果以百度地圖數據為準。

死者張妙26歲,初中畢業後就壹直待在家中,四年前出嫁到同鄉宮子村,兩年半前,張妙生下壹個兒子,如今已經兩歲半。

據張平選回憶,2010年10月21日淩晨3 時許, 他聽見大門外有人敲了好長時間的門,黑暗裏聽見是堂侄張凱的聲音。打開門,堂侄張凱告訴他, 壹塊去大學城附近壹條馬路上。等趕到現場,張平選發現,幾十個人將馬路中央團團圍住,現場有壹大攤血,血泊中,張平選老遠看見了女兒躺在地上。民警表示:人已經不在了,只不過不是被撞死的,因為在死者身上,法醫發現了多處刀傷,死者是被刀子捅死的。

29歲的男子王輝系張妙之夫。據王輝講這段時間,他幾乎什麽心思都沒有,每天就是輾轉於派出所和長安分局等各部門。“我只想著盡快為死去的妻子討個說法,至於以後的日子,我想都不敢想, 兩歲半的娃丟給我,咋辦呀” 。讓王輝覺得糾結的原因有兩個,壹是妻子遭遇車禍之後,為何又被人捅了8刀。二是,從事發至今已經壹個多月了,妻子仍舊躺在太平間,無法下葬。經王輝打聽得知,妻子左手上有三道劃痕,前胸有壹道刺穿傷,後背中四刀。案件已經到了檢察院,警方告訴王輝嫌疑人已被批捕,家屬也可將受害者下葬了。將來待法院開庭審理,家屬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訴求。

肇事司機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他不及時救人不說,反而持刀相向,太惡劣了。可能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我們強烈要求將犯罪嫌疑人嚴肅處理。雖然警察已通知我們,可以將人下葬了,但是我們還是不放心,我妻子死得太冤了,我們要討個說法。

[死者的孩子]

死者的孩子

王輝從警方處得知,2010年10月20日晚事發時, 妻子張萌騎著電動自行車回家, 被壹輛雪佛蘭科魯茲轎車撞倒在地,當時妻子的眼睛還睜著,只是左腿骨折、後腦磕傷,充其量是個輕傷,有絕對的時間進行搶救。但是肇事男子下車後,發現張妙睜著眼,看見了自己。張萌試圖去看車輛後牌號,招致該男子持刀殺害。

正在長安分局刑警大隊全力偵破此案時,2010年10 月20 日晚11 時至2010年10月21 日淩晨零時許,長安分局交警大隊郭杜中隊民警接警,郭杜十字發生壹起交通事故,壹輛雪佛蘭科魯茲轎車撞倒壹位行人,肇事者欲駕車逃離現場時,被周圍群眾圍堵起來。肇事者遂被警方控制。

經警方突審,駕車男子承認在郭杜十字肇事後,準備逃逸。並承認其曾於2010年20日晚10時40分,撞倒騎著電動自行車的張妙,後發現被撞者在記他的車號,他便掏出刀子,下了毒手。

依法被捕

專案組調查,駕車的小夥名叫藥家鑫,現年21歲,家住西安市新城區公園南路二十街坊,系西安某高校大三學生,而該車行駛證顯示,該車車主也正是藥家鑫。

10月22日,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藥家鑫抓獲。專案組民警透露,經審訊,藥家鑫起初沒有供述自己撞傷人持刀殺人的犯罪事實。直到10月23日,當其父母再次帶他到專案組後,經進壹步審查,藥家鑫這才交待了自己於10月20日晚將受害人張萌撞倒後又殺害的犯罪事實。

據疑犯藥家鑫供述:案發當晚11時許,自己駕駛棗紅色自家的雪佛蘭科魯茲轎車前往事發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時將正在騎電動車同向行駛的女子撞倒。“我擔心受害人記住我的車牌號碼。”藥家鑫向警方稱,自己遂下車用攜帶的壹把水果刀又連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後駕車逃跑。

11月23日晚,疑犯藥家鑫被長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經長安檢察機關批準,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疑犯藥家鑫被依法逮捕[1]。

案件性質

警方定性此案性質惡劣極其罕見。2010年11月29日晚9時,西安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新聞中心主任鄭朝剛就此案趕到公安長安分局。之後,警方向媒體通報了相關案情。“有壹個女的渾身是血,倒在馬路邊,現在生死不明,”2010年 10月20日晚11時許,過路司機和群眾向警方報稱,“在西北大學長安校區西圍墻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馬路東道沿邊,旁邊還有壹輛被撞壞的電動自行車……”

接警後,公安長安分局郭杜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當時,受害女子倒在馬路上,距路邊道沿有壹兩米。”第壹時間趕到現場的民警說,壹輛電動自行車被撞壞,倒在道沿上。現場有汽車的剎車痕跡。

民警初步判定,這是壹起交通事故。此後,公安長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迅速來到現場。經進壹步勘查,死亡女子身上有多處銳器傷,系被撞傷後遭毒手。

公安長安分局局長周榮生立即會同值班的副局長韓和平、主管刑偵的副局長趙新茂等人帶領刑偵大隊刑偵技術人員急赴現場。警方當晚確定,這是壹起極其罕見的性質惡劣的殺人案。長安警方當即抽調刑偵大隊、郭杜派出所、交警大隊數十民警組成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

10月21日淩晨3時,經受害者家屬辨認,警方確定遇害者身份。26歲的婦女張萌,系長安區興隆街辦宮子村人,受害人家庭和睦,社會關系簡單,生前未和任何人結怨。

勘查發現肇事車車頭凹陷牽出兇徒

10月22日下午,在郭杜派出所裏,公安長安分局召集刑偵、交警以及韋曲、郭杜、興隆、細柳派出所等單位召開案情分析通報會。專案組通報案情和前期偵查情況。

警方摸排走訪群眾580余人次,汽車修理廠40余家,車輛500余臺次。調查中,交警大隊民警提供了壹個可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的重要線索。

原來,在案發當晚,在翰林路上發生此案時間段內,在距現場不遠的郭杜南村村口,還發生了壹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壹小夥駕駛壹輛棗紅色的雪佛蘭科魯茲小轎車將壹男壹女兩人撞傷後逃逸,被周圍群眾發現堵截並報警。

交警仔細勘查發現,郭杜南村村口受傷的兩人傷勢不重,但肇事車車頭右前方卻明顯有半個籃球大的凹陷進去的坑,證明此前曾和其他物品撞擊過。

通過郭杜車禍現場痕跡鑒定和“10·20”殺人案現場遺留的被撞電動車比對,警方認定,郭杜南村村口的此輛肇事車和殺人案現場車輛相符,而雪佛蘭科魯茲車主有重大作案嫌疑[1]。

案件評論

前段時間,李啟銘肇事之後撂出的“我爸是李剛”,這句極端囂張之言,曾激起公眾輿論的喧囂;而今,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撞傷女服務員,過度荒誕的“撞人補8刀”的惡劣行徑,則超越了公眾容忍的底線,“飛揚跋扈”、“慘無人道”,每壹頂帽子扣在這位大三學生身上,都

[死者的丈夫和孩子]

死者的丈夫和孩子

恰如其分。眼下的眾人,不單是義憤填膺,而是恨不能“群起而攻之”了。

我們似乎又見到了導致人性極度扭曲的權錢附體或護佑。肇事者所駕駛的車輛系其私家車,其家境殷實。是什麽讓壹個象牙塔裏的天之驕子,對鮮活的生命如此漠然?又是什麽讓壹個心智健全的成人,喪失了起碼的道德水準和對法律的敬畏感?難道僅僅是“財富”和“權力”嗎?當然不是。甚囂塵上的權錢崇拜與無視法律的尊嚴難逃幹系。

壹定意義上講,恰恰是社會上的壹些不良風氣助長了如此“富二代”或“官二代”,同時也為他們提供了適宜其生長的土壤。比如,是銀行VIP,就可以插隊沒商量;是官員子女,招聘條件就可能“看人下菜碟兒”……“用錢擺平”和“用權擺平”的事件妳方唱罷我登場。可糟糕的是,眾人不僅是審醜疲勞、見怪不怪,甚至也在向“醜”靠近,期冀靠“錢”與“權”擁有法外特權。不得不承認,壹種社會心理真正相信什麽,崇尚什麽,壹個擁有了“流行因素”的個體就會應驗什麽。“撞人補8刀”案中的肇事者,正是如此。

而我們的執法者,面對權貴階層與生俱來的優越感,也常顯得底氣不足。回首以往諸多公***事件,真正激怒眾人的,也許並非是顧名思義的案件本身,也不壹定是當事人悲慘的命運。而是壹個權貴人員憑借金錢或權力為所欲為,淩駕於法律與規則之上,敢想也敢做,東窗事發後竟能冠冕堂皇地使出若幹招數,或“出錢私了”、或“聲明道歉”,來逃避或減輕法律制裁,而且最終成功了。

西安大學生“撞人補8刀”案結果如何,我們還不得而知,但可以想見,財富和權力人人畸形追逐、公眾看不清定刑依據與量刑標準、司法常對權貴法外開恩的最終指向,是壹個社會規則、道德及人心的潰瘍。而我們的困境則在於:面對壹再被洞穿的底線,面對無力收拾的野性,面對天天呼號的法律平等,我們如何修復,又拿什麽修復?

出事車輛編號:陜A419N0

案件開審

案情回顧

[2]備受關註的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開車撞傷人後又連刺數刀致對方死亡壹案,於2011年3月23日上午9點45分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包括受害人張妙丈夫王輝在內的近30位親屬到庭旁聽,中央電視臺等數十家中省媒體及400余名在校大學生到場旁聽。

藥家鑫案庭審(4張)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藥家鑫提起公訴,藥家鑫在訊問中說,自己於2010年7月拿到的駕照,轎車屬於他名下,2010年6月購買。他承認在案發時內心非常害怕,殺人只是壹念之差,而作案的兇器是壹把長二三十公分的單刃切肉刀,是他在案發當天在超市買的。

他說,他裝著刀的包就放在副駕駛位置上,下車查看時,他隨身帶著包下去的。因為他父母叮囑他,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在下車查看時發現張妙躺著有呻吟聲。他沒有詢問傷情,也沒有與傷者說話,考慮到對方撞傷後會找他不斷索賠,隔了兩三秒的時間,就拿刀開始刺被害人。究竟刺了多少刀,刺到什麽部位已經記不住了。

據悉,目前被害人家屬只拿了15000元的喪葬費,拒絕了藥家鑫父母給的另壹筆30000元的賠償。

律師辯護

藥家鑫表示後悔,其律師許濤辯稱為激情殺人。他的律師辯護說,這是壹起交通肇事轉型的故意殺人案件,藥家鑫是壹念之差,屬於激情殺人。他的成長道路沒有汙點,學習優秀、得過各種獎勵,且有自首情節。希望法庭從寬量刑,給他壹條改過自新的路。藥家鑫案受害人張妙家人的代理律師許濤表示,關於民事賠償,兩家仍未達成協議,庭審中,本案原告當庭向法官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許濤也曾表示,張妙家人不在乎賠償數額,但是認為對方的態度不積極,很難接受。

同學請願

庭審現場辯護人律師向法庭提交3份證據,包括報紙對藥家鑫主動遞交悔過書的報道,上學期間的13份獎勵,被告人校友、同學、鄰居的4份請願書,請求法庭給被告人壹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證據提交後,民事原告人張妙的丈夫當庭說:我不看那個,那都是垃圾!

什麽是激情殺人

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壹,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壹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