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有兩類,壹類是交響樂和輕管弦樂,另壹類是舞蹈音樂、流行音樂和爵士音樂。
古典音樂往往指稱嚴肅音樂,也指壹些已得到公認的經典作品。
壹般演奏人數在10人以內,演奏古典音樂均稱室內樂。每壹樂器各擔任壹個聲部演奏時,兩件樂器合奏的稱二重奏,三件樂器合奏的稱三重奏......八件樂器合奏的稱八重奏,但以鋼琴三重奏、弦樂四重奏及鋼琴五重奏最盛行。編制在十人以上者,稱為室內管弦樂。大規模的器樂演奏稱為管弦樂,近代管弦樂團又稱交響樂團和交響管弦樂團。古典交響樂團的編制在30人以上,有時可多達100人或150人。演奏輕音樂及爵士音樂的樂隊,通稱為小爵士樂隊,壹般人數較少,但輕音樂隊也有超過30人以上編制的。現代伴舞樂隊不使用弦樂器而單純以銅管和木管樂器為主要旋律樂器,與維也納圓舞曲樂隊截然不同。
大型管弦樂團的配置,弦樂器的人數約占60%,木管樂器的人數約占15%,銅管樂器的人數約占15%,打擊樂器的人數約占10%。通常左前邊是小提琴,中音提琴在中間偏右,右前邊是大提琴,最右是倍大提琴。弦樂器後面是木管樂器組,定音鼓在後排中心位置。大小軍鼓、鈸等其它打擊樂器在定音鼓左側。銅管樂器組在定音鼓右側。豎琴、鋼琴在左中部。
管弦樂團有4個主要的聲部:
(1)弦樂器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倍司)。
(2)木管樂器
長笛(橫笛)、短笛、雙簧管(英國管)、單簧管(豎笛、黑管)、低音管(大管、巴松管)。
(3)銅管樂器
小號、長號(拉管)、圓號(法國號)、大號。
(4)打擊樂器
定音鼓、大鼓、小鼓、鈸、三角鐵、鈴、銅鑼、木琴、鋼片琴等。
音樂的元素是音,作曲家不能像文字般明確表達感情,只能用聲音的表現來引起人們的情緒。音樂的四個基本要素是節奏、旋律、和聲及音色。節奏使人們聯想起形體動作,旋律使人們聯想起精神情緒。音樂以旋律的差別,節奏的快慢,聲音的高低強弱,和聲的變化,以及音色的不同等方法來表現其情感。比如以大調表示愉快、雄壯,小調表示悲哀、憂郁;緊張而短促的節奏表現奮發激怒,和緩而悠長的節奏表現婉轉柔和,音高且強為熱情,音低而弱為沈靜;不協和音表示奮鬥爭執,協和音表示和平寧靜;小號表現戰爭,雙簧管表現田園等等。
怎樣欣賞音樂?
每個人都根據自己不同的欣賞能力和愛好來傾聽音樂。為便於分析,我們把對音樂的欣賞分成3個方面。
(1)美感
聽音樂純粹是對音樂的樂趣,只求悅耳,僅是知覺的欣賞,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思考,任由音樂的感染力將自己帶進壹個幻想的境界。如幹某件事時,將音響打開,心不在焉地沈浸在音樂中。這時單憑音樂的感染力就把人帶到壹種無意識然而又有魅力的心境中去。
美感在音樂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但不應讓它占過多位置。即使在這個聆聽音樂的初級階段,也應采用更有意義的聆聽方式。
(2)表達
所有音樂都有表達能力,音符後面總具有某種涵義,這種涵義構成作品的內容,能喚起情感,這是情感的欣賞。
(3)純音樂
音樂除了令人愉快的音響和所表達的感情外,還存在於音符和對音符的處理之中。為了追隨作曲家的思路,有意識地探求樂曲的結構、主題的變化及作曲家技巧的運用,這是理智的欣賞,也是欣賞音樂的高級階段。
大多數聽者並不能充分意,識到這第3方面。明智的聆聽者必須準備加強自己對音樂素材及其發展情況的意識。他必須更有意識地聆聽旋律、節奏、和聲及音色。尤為重要的是,追隨作曲家的思路,懂得壹些音樂曲式的原理。
理想的聆聽者是既能進入音樂又能超脫音樂的人,他壹面品評音樂,壹面欣賞音樂,不斷加深對音樂的理解。
要對音樂加以理解,唯壹的方法就是傾聽,只有從頭至尾地反復認真地傾聽,直到熟悉,才能加深理解 當妳聽到壹個旋律,能把它辨認出來時,妳就具備了欣賞音樂的條件。若能聽出不同演奏家演奏同壹首曲子時表現方法的差別,並了解作曲家的想法,那妳已經踏入欣賞音樂的大門。
音樂都有表達能力,從而具有某種涵義,但無法用語言說清楚,也沒有必要去找恰當的言詞來表達音樂的涵義。
音樂的表現方法大致可分為純音樂(absolute music)和標題音樂(programme music)兩類。以音樂本身為目的的音樂,稱為純音樂,它只以音和形式來構成,是與音樂本身以外任何事物無明確聯系的音樂。絕大部分器樂曲,如交響曲和奏鳴曲即屬此範疇。把文學、思想、繪畫等內容以具體性的標題暗示的音樂,總稱為標題音樂。
奏鳴曲(Sonata) 是包含4個獨立樂章的器樂大曲,各樂章都具有獨立的結構與風格,由鋼琴、小提琴、大提琴分別演奏。鋼琴演奏時稱鋼琴奏鳴曲,小提琴演奏稱小提琴奏鳴曲,大提琴演奏稱大提琴奏鳴曲,室內樂所奏者、亦為奏鳴曲。
協牽曲(Concerto) 是獨奏樂器與管弦樂隊以平等地位聯合演奏的器樂大曲。協奏曲通常以小提琴、鋼琴、大提琴或長笛為獨奏樂器。
交響曲(Symphony) 是由管弦樂聯合演奏的奏鳴曲型器樂大曲,通常它分為4個樂章,音色之復雜、色彩之豐富為壹切樂曲之冠。
組曲(Suite) 是由若幹短曲連為壹體的管弦樂或鋼琴套曲,其中各曲相對獨立。
序曲(Overture) 原指歌劇、清唱劇或戲劇配樂等開場前由管弦樂隊演奏的器樂大曲,但近代有專為音樂會演奏而作的單樂章管弦樂序曲。
前奏曲(Prelude) 多為短小的管弦樂曲,常用於大型樂曲及影劇的前奏。
間奏曲(Intermezzo) 是戲劇或歌劇各幕之間演奏的音樂,具有暗示場面與轉換聽眾氣氛的作用,亦有獨立形式的作品,它的形式比較自由,篇幅較為短小。
托卡塔(Toccata) 是壹種形式自由能展示各種華麗技巧的鍵盤樂曲。
小夜曲(Serenade) 是壹種於黃昏或夜晚在戶外演奏的獨唱或器樂曲,音樂情緒纏綿委婉。
夜曲(Nocturn) 是壹種格調高雅、充滿浪漫色彩的樂曲,旋律富於歌唱性,往往有精致的裝飾音,伴奏用琶音或和弦。它是小夜曲的壹個分支。
即興曲(1mpromptu) 是壹種即興創作的器樂小品。
敘事曲(Ballade) 原有敘述故事意味,是壹種具抒情浪漫性格的器樂曲。
練習曲(Study) 是用於提高器樂演奏技巧的樂曲。
詼諧曲(Scherzo) 又稱諧謔曲,是壹種速度較快,節奏活躍明確,常出現突發性強弱對照的器樂曲。
幽默曲(Humoresque) 瀟灑而自由、具有幽默與幻想特點的曲目。
隨想曲(Capriccio) 作曲家憑幻想創作的樂曲的通稱,是壹種以自由形式表現出富於變化的樂曲。
狂想曲(Rhapsody) 是作曲家為具英雄氣概題材、民族題材或情辭並茂的題材而作的器樂曲。
幻想曲(Fantasia) 是具有幻想和自由奔放特點的器樂曲,是壹種含有浪漫色彩而無固定曲式的器樂短曲。
田園曲(Pastoral) 曲調柔和,是模仿牧羊人所用的樂器發展而成的田園音樂。
船歌(Gondoliera) 緩慢而搖蕩的音樂,旋律優美流暢。
變奏曲(Variation) 是根據某壹主題為藍本,運用各種不同方法陸續變化奏出的器樂曲 交響詩(Symphonicpoem) 又稱音詩,李斯特首創,通常表現詩情畫意等文學性內容,只有壹個樂章,結構上可自由發揮,音樂形式不限,是較交響曲要短得多的交響性作品。
進行曲(March) 是用以伴隨群體前進的音樂,多為四拍子,突出強拍。通常用管樂演奏,常用於軍隊,使行列整齊並鼓舞士氣。還有婚禮、喪禮、凱旋慶祝等進行曲。
搖籃曲(Berceuse) 亦稱催眠曲,形式簡單,速度徐緩,主旋律柔婉抒情,節奏搖蕩,以模擬搖籃擺動的節奏使嬰兒入睡。
聖詠曲(Chorus) 原為德國民謠和基督教贊美歌,後變成器樂曲。
舞曲 分為6種。①圓舞曲(Waltz)也有譯作華爾茲的,是壹種每小節壹個重拍的三拍子舞曲,兼具實用性與藝術性。其伴奏由低音的第壹拍與高音和弦的第二、第三拍組成。主旋律流利舒展,和聲和曲式結構簡單明晰。②加沃特舞曲(Gavotte),壹種法國舞曲,2/2拍子充滿活潑氣氛。⑧小步舞曲 (Minuet),原為法國土風舞曲,中速3/4拍子,是速度徐緩、風格典雅的舞曲。④馬祖卡舞曲(Mazurka),壹種中速到快速的三拍子的波蘭民間舞曲,流行於農村。⑤波洛奈茲舞曲(Polonaise),與馬祖卡舞曲同為波蘭的代表性舞曲,流行於貴族社會,在熱烈的氣氛中透著壯大華麗感,節奏為獨特的三拍子,快慢適中,莊重的節奏始終如壹。又譯作波蘭舞曲。⑥波爾卡舞曲(Polka),19世紀盛行於波希米亞的快速二拍子舞曲。
嬉遊曲(Divertimento) 是壹種輕松愉快的組曲。
浪漫曲(Romance) 原為以傳奇敘事詩為歌詞的某些抒情歌曲、器樂曲。
序曲是最古老的器樂體裁之壹,它對其他壹些器樂體裁的發展,特別是交響曲和交響詩,起著很重要的作用。顧名思義,序曲可以比作壹部作品的序言或緒論,它在音樂中最初是指歌劇、清唱劇、大合唱、舞劇或其他戲劇作品演出之前的壹段前奏式的器樂曲,即主要是壹種鬧場性質的音樂。但是,這種早期的鬧場音樂非常簡單,實際上只是幾聲響亮的號聲而已,相當於現今劇場演出之前的三遍鈴聲。最古老的民間市集戲臺或木偶戲演出就是這樣,甚至十七世紀初在意大利歌劇中,像蒙特威爾第(Monteverdi,1567-1643)的歌劇作品,有時也還是這樣。
十七世紀末,開始出現兩種不同範型的戲劇前奏——法國序曲和意大利序曲。所謂法國序曲,是法國民族歌劇的奠基者呂裏Lul1y(1632—1687)所創立的。這種序曲從壹段宏偉、壯嚴、緩慢,而且往往是進行曲式的引子開始,當中接上快速、活躍的壹段音樂,多半用復調的風格寫成,最後重復開頭那段慢速度的音樂,或用慢速度的小步舞曲作為結束。法國的這種歌劇序曲具有“慢-快-慢”的結構。意大利序曲則相反,它也可以分成明顯的三段,但是它的開頭壹段速度疾快、活躍而有力,當中則插入壹段緩慢如歌的旋律,最後又是快速度的舞曲性段落,而且時常運用意大利民間的塔蘭臺拉舞曲或基格舞曲的節奏。這樣,意大利序曲構成的是“快-慢-快”的結構。這種意大利的歌劇序曲主要是由意大利作曲家阿·斯卡拉蒂(A.Scarlatti,1660-1725)創立的,這種序曲可以說就是在壹個世紀之後出現的多樂章交響曲的雛型。由於當時的法國歌劇主要用於波旁王朝的節日慶典,而意大利歌劇卻擁有更廣大的觀眾,因此很自然地,意大利歌劇序曲在風格和內容方面都不如法國序曲那般“雍容高貴”。不過,十七至十八世紀的這兩種歌劇序曲,同歌劇本身的內容和情緒並沒有深刻的聯系。因為當時輕浮的觀眾在角色出臺之前,總是忙於應酬他們的朋友,劇場秩序安靜不下來,而作曲家也知道觀眾從不註意序曲的演奏,因此也不想在這方面多花功夫。這樣壹來,壹首歌劇序曲多次被用於不同的歌劇,已經司空見慣,無論是作者或是聽眾,誰也不在意。
序曲作為壹種藝術形式,成為戲劇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始於十八世紀下半葉。那時,德國歌劇作曲家格魯克在進行歌劇改革時,曾為序曲定出壹條劃時代的準則—— 他在自己的歌劇《阿爾刻提斯》的緒言中寫道:“我認為,序曲應該暗示出作品的主旨,為觀眾即將觀賞的戲劇先在情緒上做好準備”。格魯克的歌劇《伊菲革涅亞在奧利斯》序曲,就是當時這種歌劇序曲的優秀範例之壹。由格魯克始創的這種古曲歌劇序曲,直到十八世紀末才最後定型,基本上采用奏鳴曲形式的結構,莫紮特的歌劇序曲多半屬於這壹類。
歌劇序曲要同歌劇本身保持有機的聯系,再簡便不過的方法,就是直接摘用歌劇中同劇中發展關系最密切的片段或者最能體現歌劇主角的性格的旋律(如詠嘆調等) 作為主題。莫紮特的歌劇《唐-璜》序曲和格林卡的歌劇《魯斯蘭與柳德米拉》序曲,都是這方面的範例。但有的序曲同歌劇本身並沒有主題上的聯系,例如莫紮特的歌劇《費加羅的婚姻》序曲和羅西尼的歌劇《塞維勒的理發師》序曲等。
貝多芬的序曲在音樂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他在序曲這種規模不大的體裁中,用樸實簡潔和高度概括的音樂形象,表達出深刻的思想內容;他的戲劇序曲已經遠遠超過壹般的“緒言”作用,而變成了整部戲劇作品的中心內容的集中體現。
然而,貝多芬的才華畢竟還是集中反映在交響曲方面,序曲的發展終於落到他的年輕的同時代人、德國浪漫主義歌劇之父——威柏身上。威柏的歌劇序曲無論是音樂主題,或者是情緒色彩,都同歌劇本身密切相關,成為壹種精致的音畫,把聽者引入歌劇的情緒氛圍之中。威柏的歌劇《自由射手》、《奧布朗》和《優蘭蒂》序曲,都是這類作品中的傑作。
十九世紀上半葉是浪漫主義歌劇序曲的黃金時代,隨後,序曲的影響便明顯消退了。這方面有兩個原因:第壹,十九世紀下半葉有些作曲家,例如瓦格納,認為歌劇本身已經足以說明戲劇故事的情節,序曲無須再涉及故事的內容,因此,許多作曲家傾向於壓縮序曲的規模。寧願改用前奏曲這種比較簡短的體裁,只限於在幕前醞釀壹種情緒;第二,當時抒情劇院的新觀眾,壹般都是真心來看演出的,而且也有壹定的欣賞能力,因此也沒有必要用很響的音樂去延遲開幕的時刻。結果是:像十九世紀末意大利作曲家普契尼的歌劇《波希米亞人》,幾乎只有幾個小節的引子,便立即轉入歌劇的第壹幕。
除了歌劇序曲之外,十九世紀許多作曲家還熱衷於創作壹種並非起“序言”作用的新型序曲,這種序曲並不從屬於任何戲劇作品,但它往往帶有標題,同壹定的詩意內容、如古典文學或民間創作的形象和情節以及民間生活的畫面有聯系。這種獨立的標題性序曲叫做音樂會序曲,它的創始者是德國作曲家門德爾松,第壹首專為音樂會演奏而寫的這種序曲,便是他的《仲夏夜之夢》序曲。標題性音樂會序曲的數量很多,如門德爾松的《芬格爾的巖穴》序曲、格林卡的《西班牙序曲》、柴科夫斯基的《壹八壹二年》莊嚴序曲和《羅密歐與朱麗葉》幻想序曲等,這類序曲有的實際上是標題性交響曲或交響詩的壹個變種。
在音樂的歷史上,樂器分類法通常與配器法(Orchestration)緊密聯系。樂器分類法不僅體現這人們的(民族的、人類的)生活習慣、民風家俗,更重要的是,它還體現著當時的、人類認識各個階段的音樂生活內容、音樂形態、科學技術水平、生產力狀況……我國古代樂器分類法中最重要的壹種是“八音分類法”,即根據樂器制作的材料,將中國古代樂器分為八類。西周(約公元前11世紀——公元前771年)已出現。
《國語?周語下?伶洲論樂》有述: “故樂器重者從細,輕者從大,是以金尚羽,石尚角,瓦絲尚宮(瓦即土、陶,指塤等),匏竹尚議,革木壹聲。”八音為金(如鐘、鐸)、石(如磬)、絲(如琴、瑟)、竹(如簫、篪)、匏(如笙、竽)、土(如塤、缶)、革(如鼗、建鼓)、木(如梆子、木魚)八類。
民間音樂流傳著另壹種分法,將樂器大致分為:吹、拉、彈、打四類。如:吹(嗩吶、簫)、拉(胡琴)、彈(三弦、琵琶)、打(揚琴、雲鑼)。
西方音樂采用五個類別的壹種分類法:
(1)木管:豎笛、長笛,用單簧或雙簧(後來用金屬制)的樂器,如雙簧管、大管;
(2)銅管:金屬制,最早是木制的,早期實物只能吹自然音階甚至兩個八度內的泛音列,如小號、圓號、大號;
(3)打擊樂:鼓、鈸、響板;
(4)鍵盤:從最初自然音級的鍵盤到後來的揚可式四分音鍵盤(東方傳統樂器沒有與之相類的),如鋼琴,羽管鍵琴、管風琴;
(5)弦樂器:絲弦從紡織物、羊腸、鯨須、鋼到尼龍……如魯特琴、小提琴、吉他、豎琴。
庫特?薩克斯(Kurt Sachs 1881——1959)和霍恩博斯特爾按照聲學原理對不同時代和不同文化的樂器進行研究和分類,並於1914年(其年壹戰爆發)設計了壹套術語,區分五大類樂器[後來被稱為“薩克斯(樂器)分類法“]:
(1)體鳴樂器:用自然發音材料制成的樂器,如磬、三角鐵 (2)膜鳴樂器:繃膜的樂器,如定音鼓、軍鼓、腰鼓;
(3)氣鳴樂器:包括無簧管振和使用自由震動的簧舌的樂器,如管風琴、笙;
(4)弦鳴的樂器:用弦的樂器,如小提琴、三弦;
(5)電子樂器:分電子和電聲的,如電子琴和電風琴。
八音分法是歷史上存在的壹種分類法,現已不用。它體現了中國古代的科技水平,也體現了其時重工藝、重技術、輕理論和科學研究的社會狀況(及其對人文形態的影響)。八音分法其實就是壹種較為初級的工藝學的分法。因為中國歷史上從未有過“科學”,有的只是工藝和技術,所以這種分類法也很遺憾地、根本未能體現和貫徹科學的原則。按照這種分法,銅鼓和編鐘同屬於金類,而陶鈴和和銅鈴分屬於土和金類。因此於實際音樂演奏、組織、活動來說,八音分法亦未必實用。它只是體現了中國古代學者物以類聚的初步安排和企圖整飭的意念。吹拉彈打活靈活現的體現了樂器的演奏方法。民間音樂通常是婚喪嫁娶或是自娛自樂之用,未有固定的樂隊編制。參演人數和方式都較為靈活,通常壹個人兼奏幾樣樂器。同操月琴的人,可能這壹類的琵琶、阮……都會演奏。而且民間音樂樂器學習教授是師徒式的,帶有強烈的手工作坊和手工藝的特色。吹拉彈打的分類是很容易理解而且符合手藝的特點的,類似於泥水匠和皮革匠的區別。所以在民間廣為流傳,占統治地位。
西方古典樂器分類法其實亦帶有濃厚的手工藝的特點,也並不科學——例如現在的木管樂器全部用金屬制成,而最初的銅管樂器是木制的,但木管和銅管的名稱已經固定下來了——也並不體系化。它存在的理由是它背後有另壹個體系化、理論化的法則:配器法,使得這種分類法有了它的實用價值和規律。配器法是為管弦樂隊作曲的藝術,講究樂器的音色、技術、性能和有效音域,以及樂器的組合、運用和總譜部署。根本上講,配器法是以這種樂器分類法為出發點、依據和應用指導的,也使這種西方樂器分類法得到了有效的應用——這種應用雖然未必是嚴格科學意義的,但體現著科學的精神和理念。
所謂“薩克斯(樂器)分類法”其實也不是壹種準樂器分類法。它只是薩克斯依據自己提出的五個術語(甚至不是概念)對樂器進行的分類,它雖然初步實現了體系化和結構化,卻也未能完全準確、科學—— 實在因為,音樂所應用的聲音材料之廣泛、復雜、多樣……決定了用以產生這樣聲音的工具也日趨精細、趨於無窮的復雜化(包括演奏法)。我們的分類法永遠在後面追趕,這是人類科學的驕傲,也是藝術之癢。樂器分類法壹方面致力於嚴謹的科學體系,壹方面又要對千變萬化的音樂及音樂生活和實踐進行有效地指導,實非壹朝壹夕可以促成。“薩克斯(樂器)分類法”是業已存在的最好的分類法,它是目前所有樂器分類法中最富科學精神和嚴謹態度的分類法,我們應當繼續構築這幢大廈、豐富它、完善它。這甚至需要幾代人的努力,因為這個學科日益溶入越來越多的科學組分和技術含量,而且更重要的還有結構越來越復雜、內容越來越豐富、越來越活靈活現的現代和未來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