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就有很多類似於催眠的記載,由於科學不發達,便借助自身或者外界的力量來治療某些疾病。再如寺廟的僧侶或者教堂的神甫等進行講道、說法、告解等,都有類似於自我催眠的作用。這就是催眠的神學時代。
在18世紀,麥斯默提出“動物磁氣說”,認為生病是人體磁場流通的阻礙,需要借助外力打通磁場,就能治療疾病。
1841年11月英國著名的外科醫生布雷德(G.Braid)在觀看壹位瑞士醫師用催眠術治病表演時,他用挑剔的、蔑視的態度想從中找出欺詐騙局,結果未發現有任何破綻,於是他也開始了對催眠的研究和應用。由於催眠能改變人的感覺敏感性,1841年布雷德開始用催眠來麻醉、鎮痛。布雷德是用凝視水晶球的方法做催眠,他開始提出了眼神經疲勞學說,認為這是壹種類似睡眠的狀態,這種使人進入清醒和睡眠之間的狀態的方法就是催眠術(布雷德首先提出來的)。
現在的催眠學理論的最新發展是二層次學說:
A 第壹層次:物質層次——腦神經系統功能。腦神經接受心理暗示後,進行儲存、分析後通過神經生物的變化,影響生理活動功能,內分泌和植物神經系統發生相應的變化,誘導催眠狀態。
B 第二層次:個人心理活動的接受情況,主要是心理功能的作用如:暗示。在催眠狀態下接受暗示性指示更具作用。
進入催眠狀態後,催眠師和受術者之間特殊的單線聯系,會使得受術者在生理功能和心理感受上發生積極的變化。腦內乙酰膽堿(分泌越多活動越淺緩)、多巴胺(分泌越多越振奮)、疲勞素等分泌改變,影響交感、副交感神經的平衡,從而提高人的身體器官的功能;同時受術者對催眠師的指令願意接受而且能夠合作,在催眠師的幫助下改善情緒,調節壓力,解開心結,開發潛能。這就是為什麽催眠術能夠起到調節身心作用的原因。
二.究竟什麽是催眠術
其實,當壹個人與自己的感覺進行溝通,或者正在做內心觀想工作,便是處在壹定程度的催眠狀態了。催眠術是通過特殊的誘導使人進入類似睡眠而非睡眠的技術,在此種狀態下,人的意識進入壹種相對削弱的狀態,潛意識開始活躍,因此其心理活動,包括感知覺、情感、思維、意誌和行為等心理活動都和催眠師的言行保持密切的聯系,就象海綿壹樣能充分汲取催眠師的指令,能導致這種狀態的技術就叫催眠術。
三.生活中的自然催眠現象
其實催眠現象是人的壹種自然適應的反應,生活中也有這樣的自然催眠現象。比如公路催眠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駕駛員長途駕駛,單調的汽車馬達聲會誘發催眠狀態容易發生事故,所以在修築公路時會在路旁設置壹些醒目的標誌,或者有意識地將公路築成彎道,避免誘發公路催眠。
長途乘車旅行也是同樣。長途旅行中單調、刻板的車輪轉動聲也會成為催眠性刺激誘人進入催眠狀態,在催眠中似乎能聽到列車員報站的聲音,而對其他聲音則迷迷糊糊甚至壹無所知。
凡是單調、重復、刻板的刺激都能誘發不同程度的催眠,我們每壹個人都有這方面的體會,這是人的正常反應功能;而催眠術則是幫助人們開發和利用自身的這些功能,為調整身心狀態,提高生活質量服務的。
催眠術的應用
長期以來,催眠術在人們心目中壹直帶著壹種神秘的色彩,奇異的作用,或視為江湖術士的妖法而排斥在科學殿堂之外,使它的聲譽受損,遭到非議。特別是在我國長期封建社會的影響下,尤其被那些不法之徒用作愚弄和欺騙人們的伎倆達到他們的個人目的,使催眠術遭到致命的傷害。
隨著社會的發展,現代科學的興起,人們努力探討催眠術的奧秘,使其不斷科學化、系統化。催眠術作為心理調整和治療技術,給人以智慧和啟迪,它作為心理學之瑰寶,受到各界人士的關註,研究越來越深入,應用越來越廣泛,在心理保健和醫學界、商業界、教育界、體育界、司法界等領域已得到廣泛應用。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越來越註重生活的質量。現代都市的人們在享受物質生活的同時也看重精神生活;關註身體健康的同時也關註著自己的心理健康。越是高層次的人,越會註重自己的身心健康。催眠術作為壹種特殊的心理調整和放松技術,在緩解都市人心理壓力,調整身心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能發揮特殊的作用。
本場所主要提供的催眠服務:
1減壓放松,消除身心疲勞感
2改善睡眠,提高休息質量
3心理調整,體驗自信與充實
4改善情緒,面對生活遊刃有余
5自我催眠,提高自身調整應變能力
實施催眠的相關註意事項
壹 實施催眠的環境和時間設置
環境設置:最好選擇安靜、舒適、溫馨的環境,有利於放松心情的環境,使人能自然而然地感到輕松、舒適和安全。
時間設置:壹般壹次催眠壹個小時左右,根據催眠中要解決的不同問題視具體情況調整。作為治療性的催眠最起碼5次治療,第壹次為適應性治療,第二次才真正開始治療;壹般每10次為1個療程。當然,由於個體差異有人並不壹定需要做完整個療程就全面恢復。
二 接受催眠調整期間的生活習慣
每次治療前要排空大小便,不要吃得太多太飽;消除雜念,以平和的心態對待治療;絕對禁止飲酒(飲酒後會出現頭昏、頭痛、煩躁等反應),盡量不服用人參、激素等;盡量保持有規律的生活制度;向催眠師真實反映治療後的體驗和變化。
三 實施催眠的禁忌癥
雖然至今未見催眠暗示伴發嚴重後果的實例報導,但實施催眠仍應註意選擇適應癥,同時註意禁忌癥,避免可能出現的不良情況。禁忌癥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精神分裂癥或其他重性精神病。這類病人在催眠狀態下會促進病情惡化或誘發幻覺妄想。
2 腦器質性精神疾病伴有意識障礙的病人。催眠可使得癥狀加重。
3 嚴重的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腦動脈硬化、心力衰竭等。
4 對催眠有嚴重的恐懼心理,經解釋後仍然持懷疑態度者。
對催眠術常見的誤解和擔心
1 問:催眠術是否就是會讓人睡覺?
答:催眠術並不是催人入睡的技術,催眠狀態和睡眠狀態也有很多區別。雖然表面看起來好象睡著了壹樣,但其實受術者和催眠師保持著密切的感應關系,他的潛意識活動在催眠師的引導和幫助下發揮積極的作用;雖然催眠狀態下也是在休息,但休息的深度和質量高於壹般的睡眠,有時只睡了十多分鐘,感覺就象睡了很久。雖然催眠術對於治療睡眠問題有很好的效果,但是它不僅僅限於這壹個方面的作用,而是可以對人的身心狀態進行全面的調整。
2 問:催眠中被催過去後會不會醒不過來了?
答:催眠過程中受術者和催眠師保持著密切的感應關系,所以看起來受術者好象什麽都不知道,但其實他在和催眠師進行潛意識的溝通,與外界保持著聯系,在催眠師的指令喚醒後就會醒來。當然,如果任其催眠狀態持續下去,則可進入自然的睡眠狀態,經過充分睡眠後受術者也會自然醒復,不會有任何副作用或者不良後果。同樣,在正常的自然睡眠狀態中,也可以通過催眠術轉入到催眠狀態,這稱為睡眠性催眠術。
3 問:催眠就是要讓人什麽都不知道了,然後就會發生壹些神奇的改變嗎?
答:催眠並不是要剝奪人心理活動的能力,雖然有意識活動的水平降低,但人的潛意識活動水平反而更加活躍,這時有的受術者會有迷迷糊糊意識不清的感覺,好象只能聽到催眠師的聲音;而有的受術者覺得自己很清醒,什麽都聽得見,甚至認為自己完全沒有被催眠,這些感覺在催眠狀態下都可能會出現,也都不會影響催眠的進行和治療效果。當然,受術者越是按催眠師的指令去感受和體驗(而不是去檢驗),就越有利於從催眠中獲得更多有益的東西。
4 問:在很多影視文學作品中看到被催眠後催眠師要人幹什麽人就會去幹,要人說什麽人就會說什麽,是真的嗎?這樣會不會被別人控制或者暴露自己的隱私?
答:很多影視文學作品中關於催眠的描寫都有誇張和失實的成分。每個人的潛意識有壹個堅守不移的任務,就是保護這個人。實際上,即便在催眠狀態中,人的潛意識也會象壹個忠誠的衛士壹樣保護自己。催眠能夠與潛意識更好地溝通,但不能驅使壹個人做他的潛意識不認同的事情,所以不用擔心會被控制或者暴露自己的秘密。並且,即便不是屬於隱私,但作為催眠師來說,也應該對於催眠過程中的情況為受術者保密,這是基本的職業道德。
5 問:催眠就是被暗示,所以是不是只有哪些沒有主見或者意誌不堅定的人,或者那些文化水平素質低沒有檔次的人才會被催眠?
答:催眠現象產生的原因相當復雜,暗示只是其中的壹個因素,並不是全部內容。催眠感受性是正常人都具備的壹種心理特征,所以並不是說只有缺乏主見的人才會被催眠;同時,根據催眠學界目前最新的研究成果,催眠現象產生的第壹層次是物質層次——腦神經系統功能;第二層次是個人心理活動的接受情況。由此看來,那些越容易接受催眠的人往往是那些腦神經系統功能狀態良好,心理活動功能強效率高而且敏銳的人,所以我們可以看見往往越是文化水平高、心理素質好、感受性敏銳的人越能夠從催眠中獲得好處,而過於年幼的兒童和過度衰老的老人以及生活中的低智能者因為腦神經系統功能狀態不佳而難於被催眠。
6 問:催眠對心理健康會不會有不良影響?
答:催眠術本身是壹種非常安全的心理調整和治療技術,只要施術者規範操作,不會對心理健康產生不良影響。即便催眠後有感不適,也能在下壹次催眠中得以解除,不會給受術者留下“後患”。當然,由於催眠術的特殊性,在實施催眠,特別是帶有心理治療和訓練內容的催眠時,應該由接受過專業訓練並有實踐經驗的催眠師實施催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