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樂學院是二本。
學校概況:
星海音樂學院,位於廣東省廣州市,前身為1957年創辦的廣州音樂學校,入選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教育部普通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是華南地區唯壹的高等音樂專業學府。
招生培養:
學院依托處於廣州大學城多學科人文生態環境的優勢,利用大學城“資源***享、師資互聘、學分互認”的機制,全面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構建了以學科課程、人本課程和社會課程“三位壹體”的創新型課程體系。
專業設置:
學校有國家級特色專業3個,國家級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5個,廣東省級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5個,國家級實踐教育平臺1個,廣東省級特色專業4個,廣東省名牌專業1個,廣東省級應用型人才培養示範專業2個,廣東省級精品視頻公開課5門。
學校的招生章程:
1、組織機構與職責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2、招生計劃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預留計劃不超過總計劃1%的本科計劃,用於同分點及生源數量多、質量好的專業錄取。預留計劃的錄取將根據各省(區、市)、各專業上線生源投檔情況及錄取進度,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3、錄取規則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