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院指揮系考什麽介紹如下:
專業初試
壹、指揮:
1.指揮管弦樂曲壹首或交響曲壹個樂章,或合唱曲兩首。考試時考生指揮兩架鋼琴。
2.視譜指揮臨時指定曲目。
二、綜合基礎面試:
1.器樂表演能力考試。
1)對主試鋼琴者要求(全部背譜演奏):
練習曲壹首:車爾尼練習曲740後半部分以上程度;
大型樂曲壹首: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或變奏曲、回旋曲等;
三聲部以上復調樂曲壹首(如巴赫《三部創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賦格)。
2)對主試其他樂器(西洋管弦樂器、民族樂器)者要求達到中等以上專業水平的演奏能力:
練習曲壹首;
大型樂曲壹首;
加試鋼琴(須背譜演奏):
a.練習曲壹首:程度不低於車爾尼練習曲299後半部分;
b.樂曲壹首: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
c.復調樂曲壹首(程度不低於巴赫《二部創意曲》);
d.視奏臨時指定樂曲。
2.視奏臨時指定樂曲或彈唱。
3.聽音與視唱面試。
1)聽音:單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七和弦及轉位)、和聲題聽辨彈奏、節奏評測;
2)視唱:音程構唱,視唱四個升降號內樂譜。
4.報考合唱指揮方向的考生加試演唱,自選中外歌曲各壹首。
註:壹、二兩項綜合打分。
專業復試
壹、和聲:
形式: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寫作四聲部和聲;
程度:自然音體系、半音體系、近關系調的轉調及各種和弦外音的簡單用法。
二、鋼琴:
1.對主試鋼琴者要求(全部背譜演奏):
1)練習曲壹首:不低於車爾尼練習曲作品740後半部分以上程度;
2)大型樂曲壹首: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或變奏曲、回旋曲等;
3)三聲部以上復調樂曲壹首(如《巴赫三部創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賦格);
4)小型樂曲(程度與另三首考試曲目相當,練習曲、奏鳴曲、復調除外)。
2.在初試時主試其他樂器者,鋼琴要求同初試器樂表演能力考試2)。
二、樂理
音及音高、音律、記譜法、節奏、音程、和弦、各種調式(音階、半音階、調式分析、移調、調式變音等)。
專業三試
壹、和聲:
形式: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寫作四聲部和聲;
程度:自然音體系、半音體系、近關系調的轉調及各種和弦外音的簡單用法。
二、鋼琴:
1.對主試鋼琴者要求(全部背譜演奏):
1)練習曲壹首:不低於車爾尼練習曲作品740後半部分以上程度;
2)大型樂曲壹首: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或變奏曲、回旋曲等;
3)三聲部以上復調樂曲壹首(如《巴赫三部創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賦格);
4)小型樂曲(程度與另三首考試曲目相當,練習曲、奏鳴曲、復調除外)。
2.在初試時主試其他樂器者,鋼琴要求同初試器樂表演能力考試2)。
二、樂理
音及音高、音律、記譜法、節奏、音程、和弦、各種調式(音階、半音階、調式分析、移調、調式變音等)。
三試考前準備參考書目
1.《國民基礎視唱教程1A、1B》 中央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室出品 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
2.《法國視唱2A、2B》 亨利?雷蒙恩古斯塔夫?卡盧利編寫 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3.《視唱練耳藝考輔導教材》 中央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室編著 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
4.《樂理考前輔導教程》 傅妮編著 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
5.《基本樂理教程》 李重光編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