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科目及總分
素描、色彩和速寫科目均為必考科目,專業總成績滿分為450分,其中,素描150分,速寫150分,色彩150分。
二、音樂類統考科目及總分
音樂學類專業統壹考試分為音樂學類(音樂學)專業統考、音樂學類(音樂表演—聲樂)專業統考、音樂學類(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考三類。
1、音樂學類(音樂學)專業統考科目:聲樂演唱、樂器演奏、樂理、視唱練耳;各科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總分400分。
2、音樂學類(音樂表演—聲樂)專業統考科目:聲樂演唱、樂理、視唱練耳;各科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總分300分。
3、音樂學類(音樂表演—器樂)專業統考科目:樂器演奏、樂理、視唱練耳;各科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總分300分。
三、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統考科目及總分
文稿朗讀、圖片述評、才藝展示三門。
文稿朗讀100分,圖片述評200分,才藝展示100分,三門總分400分。
四、表演類統考科目及總分
聲樂、臺詞、形體、表演四門。
聲樂100分,臺詞100分,形體100分,表演200分,四門總分500分。
五、編導類統考科目及總分
統考科目為藝術常識、 故事 創作、影視劇評論寫作三門。
藝術常識100分、故事創作100分、影視劇評論寫作100分,三門總分滿分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