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茶:到牧民家做客或在旅遊點上,主人或服務小姐首先會給賓客敬上壹碗奶茶。賓客要微欠起身用雙手或右手去接,千萬不要用左手去接,否則會被認為是不懂禮節。主人或服務小姐斟茶時,賓客若不想要茶,請用碗邊輕輕把勺或壺嘴壹碰,主人便即刻會明白賓客的用意。客來敬茶是壹種高尚的蒙古族傳統禮儀。在蒙古歷史上不論是富貴之家還是貧窮之家,不論是上層社會還是平民百姓,也不論在交際上或在家裏,在旅途,或在其他壹切場合,莫不以茶為應酬品。家中有客來,茶是必不可少的款待物。因此,牧民們招待客人,照例是先向貴賓獻上壹碗奶茶,接著主人又端上來炒米和壹大碗壹大碗的奶油、奶豆腐和奶皮子等奶制品。
敬酒:斟酒敬客,是蒙古族待客的傳統方式。他們認為美酒是食品之精華,五谷之結晶,拿出最珍貴的食品敬獻,是表達草原牧人對客人的敬重和愛戴。通常主人是將美酒斟在銀碗、金杯或牛角杯中,托在長長的哈達之上,唱起動人的蒙古族傳統的敬酒歌,客人若是推讓不喝酒,就會被認為是對主人瞧不起,不願以誠相待。賓客應隨即接住酒,接酒後用無名指蘸酒向天、地、火爐方向點壹下,以示敬奉天、地、火神。不會喝酒也不要勉強,可沾唇示意,表示接受了主人純潔的情誼。接著穿戴民族盛裝的家庭主婦端來清香撲鼻的奶酒款待客人,這也是蒙古族的傳統禮節。主人會用詩壹般的語言勸酒:“遠方的客人請妳喝壹杯草原佳釀,這是我們民族傳統食品的菁華,也是我們草原人民的厚意深情”。
敬神:蒙古民族的禮宴上有敬神的習俗。據《蒙古風俗鑒》描述,廚師把羊割成九個相等的肉塊,“第壹塊祭天,第二塊祭地、第三塊供佛、第四塊祭鬼,第五塊給人,第六塊祭山,第七塊祭墳墓,第八塊祭土地和水神,第九塊獻給皇帝”。祭天則把肉拋向蒙古包上方;祭地則拋入爐火之中;祭佛置於佛龕前;祭鬼置於包外;祭山則掛之於供奉的神樹枝上,祭墳墓即祭本民族祖先。置於包外,祭水神扔於河泊,最後祭成吉思汗,置於神龕前。這種習俗可以追溯到古老的薩滿教,其崇拜多種神祗,爾後蒙古族信仰的喇嘛教又吸收了其古老的民間信仰,把眾多的神祗入了喇嘛教的軌跡。
待客:蒙古族自古以來以性情直爽、熱情好客著稱。對家中來客,不管常客還是陌生人,都滿腔熱忱。首先獻上香氣沁人的奶茶,端出壹盤盤潔白的奶皮、奶酪。飲過奶茶,主人會敬上醇美的奶酒,盛夏時節還會請客人喝馬奶酒。有些地區用手扒肉招待客人,還有壹定的規矩。例如用壹條琵琶骨肉配四條長肋骨肉進餐;牛肉則以壹根脊椎骨肉配半節肋骨及壹段肥腸敬客。姑娘出嫁前或是出嫁後回娘家都以羊胸脯肉相待,羊的小腿骨、下巴頦、脖子肉都是給晚輩和孩子吃的。接待尊貴的客人或是喜慶之日則擺全羊席。
尊老愛幼:蒙古人長幼有序,敬老愛幼。到蒙古包牧民家做客,見到老人要問安。不在老人面前通過,不坐其上位,未經允許不要與老人並排而坐。稱呼老人要稱“您”,不許以“妳”相稱或直呼其名。見到牧民孩子不要大聲斥責,更不能打孩子。不要當著家人的面說孩子生理上的缺陷。對孩子和善、親切,被認為是對家長的尊重。
唱歌:蒙古民族的勸酒往往通過情真意切的歌唱表達出來,唱歌與勸酒是同時進行的,往往壹人主唱之後,大家舉杯合唱,然後大家壹起幹杯,如此數遍,酒意酣暢。歌唱有禮儀性的,也有即興盡興的,有壹人或數人的,也有合唱的,其歌唱往往痛快淋漓,通宵達旦。熱情好客:蒙古民族有重情好客的傳統美德,這種習俗從古代壹直流傳到現在。蒙古族傳統音樂的發展與本民族的歷史和文學的發展緊密相連,詩配以樂,歌含有詩,詩歌並存。蒙古族民歌內容豐富,題材廣泛,數量浩瀚,按地域可分為東蒙民歌和西蒙民歌,按歌種可分為長調、短調、潮日、敘事歌、酒令、兒歌、搖籃曲、宗教歌曲“博”、歌舞曲“安代”、“浩都格沁”等。
選獵狗:蒙古族有獵狗打獵的習俗。因此,他們非常重視選留壹只好獵狗——“臺格”,也就是經閹割的短毛細狗。選留獵狗要註重好的品種,即從良種小狗崽中挑選腰身長,尾巴長而勻稱,聽覺靈敏,視力敏銳,動作敏捷,跑起來快的小狗作獵狗。
問候:蒙古族是壹個熱情好客的民族。見面要互致問候,即便是陌生人也要問好;平輩、熟人相見,壹般問:“賽拜努”,若是遇見長者或初次見面的人,則要問:“他賽拜努”。款待行路人,是蒙古族的傳統美德,但到蒙古族人家裏做客必須敬重主人。進入蒙古包後,要盤腿圍著爐竈坐在地氈上,但爐西面是主人的居處,主人不上坐時不得隨便坐。主人敬上的奶茶,客人通常是要喝的,不喝有失禮貌;主人請吃奶制品,客人不要拒絕,否則會傷主人的心。如不便多吃,吃壹點也行。
蒙古人起名習俗
其男子起名的特點有:
壹、按民族心理習慣起名,如:帖木兒、格斯兒、巴特爾等;
二、按長輩的期望起名,如:吉雅賽音(好運)、巴雅爾(喜悅)、 白音(富足) 、吉日格勒(幸福)等;
三、按嬰兒出生時,長輩的年齡起名,如:賓塔(五十) 、吉仁泰(六十)、 達楞(七十) 等; 四、以勇猛的禽獸名稱起名,如:少布(飛禽)、 巴拉(虎)、 赤那(狼)、 阿不爾斯郎(獅子) 、部日固德(鷹)等;
五、按自然萬物名稱起名,如:朝魯(石頭) 、阿古拉(山)、 牧仁(河) 、塔拉(原野)等;
女子起名的特點有:
壹、以明亮的星辰為名,如:娜仁(太陽) 、薩仁(月亮)、 敖敦(星辰) 、娜仁高娃(太陽般美麗) 、薩仁高娃(月亮般美麗)等;
二、以美麗的花草樹木為名,如:薩日朗花(山丹花) 、其其格(花兒) 、娜布其(葉子) 、海棠等; 三、以珠寶玉器為名,如:哈斯(玉)、 塔娜(珍珠)、 阿拉坦高娃(金子般美麗) 等;
四、以理想為名,如:斯琴(聰穎)、 烏雲(智慧) 、高娃(美麗)、 斯琴高娃(美麗聰穎)等。
按此方法,蒙古女子的名字還可以分出很多種。現代蒙古人的名字,最大特點是不帶名字前綴,因而它只是名字,不應理解成姓名,有極個別帶姓氏前綴的,那只是個別現象。
蒙古族人騎馬、駕車接近蒙古包時忌重騎快行,以免驚動畜群;若門前有火堆或掛有紅布條等記號,表示這家有病人或產婦,忌外人進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為西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動物的肉和驢肉、狗肉、白馬肉;辦喪事時忌紅色和白色,辦喜事時忌黑色和黃色;忌在火盆上烘烤腳、鞋、襪和褲子等;禁止在參觀寺院經堂、供殿時吸煙、吐痰和亂摸法器、經典、佛像以及高聲喧嘩,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獵。
火忌:蒙古族崇拜火、火神和竈神,認為火、火神或竈神是驅妖避邪的聖潔物。所以進入蒙古包後,禁忌在火爐上烤腳,更不許在火爐旁烤濕靴子和鞋子。不得跨越爐竈,或腳蹬爐竈,不得在爐竈上磕煙袋、摔東西、扔臟物。不能用刀子挑火、將刀子插入火中,或用刀子從鍋中取肉
水忌:蒙古族認為水是純潔的神靈。忌諱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更不許洗女人的臟衣物,或者將不幹凈的東西投入河中。草原幹旱缺水,逐水草放牧,無水則無法生存。所以牧民習慣節約用水,註意保持水的清潔,並視水為生命之源。
婚禮習俗
獻哈達
蒙古族青年男女結婚,要選擇吉日,男方要給女方家送彩禮。彩禮有現金、衣服、布匹、首飾、稻谷等。女方家陪嫁的東西有櫃子、被褥、衣服、首飾、電器、自行車、大米、瓜子等。鑰匙由女方家送親人保管,等新娘到了男方家後,由新郎的母親拿錢來贖鑰匙,再交給新娘。結婚前壹天,男方要把貼有紅紙的羊背子(shuus或者uuch)和酒送到女方家,既作為禮物又讓女方家用於招待賓客。 結婚這壹天,新郎在陪郎的伴隨下來女方家迎親,同時要挑點青菜送新娘家。按習俗,迎親過程中新郎不能說話,壹切由陪郎應酬和周旋,直到把新娘娶回家。到女方家後,新郎被安排獨席吃飯,並不能動手,只能由陪郎夾菜餵新郎吃。當男方來的人們把嫁妝挑、擡出門的時候,新郎就可以迎上新娘出門了。 新娘梳著少婦的發式,從上到下、從裏到外都穿著嶄新的衣服。服飾尚青、黑色,衣裙的花邊圖案與上衣的高領,都與內蒙古自治區蒙古族相近。新娘穿的壹件小掛,由送親隊伍中壹孩童保管。新娘由舅舅抱進轎子,並由新娘的弟弟陪送到男方家。新娘上轎後要哭泣,表示不忍離開家,且要壹路啼哭,直至進洞房。 新娘進入男方家大門之前,要燒喜神紙,進入大門後要勸新娘停止哭泣,進入洞房後要揭去新娘的紅頭巾,並供到堂屋中。吃飯時讓新娘在洞房內吃獨席,由新郎為新娘添飯。當晚,姑娘和小夥子要來慶賀,家裏壹片歡笑聲和歌聲。 第二天,新婚夫婦要到女方家回門,同時在女方家拜天地和祖先,嶽父母同時給新郎壹個銀鐲子。從女方家返回男方家的路上,不管碰到什麽人,新婚夫婦都要作揖。返回男方家後,他們還要拜天地和祖先。 第三天去上祖墳。新婚夫婦在姑娘和小夥子的陪伴下,挑著豬頭等供品和食品去上男女雙方家的祖墳。回來後,新娘燒火,新郎挑水,給長輩和同伴燒洗腳水。婚禮至此即告結束。 婚後7天內,新娘不能回娘家,也不能到其他地方住宿。歷史上,蒙古族有男子可以另娶,而原配妻子卻不能改嫁的習俗。現在情況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結婚自願,離婚自由已成新風,但蒙古族的離婚率是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