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分級科目和等級
1,國風弦樂器2,鍵盤樂器3,聲樂
4、西洋弦樂器5、基礎音樂
(有關各種主題的詳細信息,請參見第6條)
第二,測試
1.候選人和評估等級
兒童、青少年和成人都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評價結果分為“通過”和“未通過”兩個等級。
2.教材和曲目的選擇
分級教材壹律使用中國音樂學院分級委員會編寫的《中國音樂學院校外音樂分級全國通用教材》或《中國音樂學院社會藝術水平分級通用教材》。考試曲目要嚴格按照所報科目教材規定的要求選擇,不能減少歌曲或用其他教材代替。根據考試需要,考官可以檢查部分曲目或部分章節。
註冊
考生必須認真填寫報名表中各欄內容(填寫不全者不能參加考試),同時繳納報名費、評分費、證書費,並上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張。辦理完報名手續後,因故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和發票辦理退還考試費和證書費(報名費不退)手續。
報考10等級的考生必須出示本分級機構同專業的9級證書,方可報考10等級。請將九年級證書復印件附在登記表上。
4.樂器和伴奏
報考器樂表演的考生需自備樂器(鋼琴、架子鼓、馬林巴除外)。聲樂報考人員可以使用伴奏CD、磁帶、鋼琴、小樂隊或其他形式的伴奏。
三。簽發等級考試證書
考試結束後,我考委將向考試合格者頒發由文化部全國社會藝術水平考試中心監制的中國音樂學院社會藝術水平考試合格證書。同時,表演文憑等級將授予“榮譽卡”。考試不及格(fail)者,只給考官簽署簡評的評估表,證書費可憑發票退還。
查閱評價結果和領取證書或評價表的時間、地點請以各考場、考區通知為準。
四、收費標準
1,北京地區:根據“文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文[2003]52號”文件。
收費標準如下:
①報名費:10元。
②分級費:壹級48元,二級60元,三級72元,四級84元。
五級96元,六級108元,七級120元,八級132元。
九級144元,十級156元。
300元憑表演畢業證(表演畢業證考試辦法見通知)。
(3)證書費:20元(含證書Pi 5元,可認購),表演畢業證加榮譽卡費用50元。
2.其他地區:
①報名費和分級考試費:按照北京市或當地有關物價部門核定的分級考試費收取。
②證書費用:與北京相同。
五、各科考試水平。
1-6級:電子琴,基礎音樂。
1-9級:嗩吶、揚琴、三弦、中國鼓、中音、低音提琴。
年級1——10:古箏、竹笛、笙、二胡、鋼琴、電子琴、手風琴、兒童聲樂、美聲、
小號、長號、法國號、大號、薩克斯、長笛、小提琴、大提琴、民族聲樂。
架子鼓,古典吉他,琵琶,阮,馬林巴,巴烏,葫蘆絲,單簧管,小軍鼓,
表演文憑:鋼琴、二胡
必須按上述水平報考,各科水平以年度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