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尺。泛指戲曲曲譜上曲詞右側所註音階符號。我國傳統民族音樂,以“合、四、上、尺、工、凡、六”等字作為音階的符號,相當於西洋音樂的“1234567”。習慣上把這些符號統稱為“工尺”。有的曲譜,曲詞旁只註板眼(拍子),不註工尺。有工尺的曲譜,名為工尺譜。
2、板眼。傳統唱曲時,常以鼓板按節拍,凡強拍均擊板,故稱該拍為板。次強拍和弱拍則以鼓簽敲鼓或用手指按拍,分別稱為中眼、小眼(在四拍子中前壹弱拍稱頭眼或初眼,後壹弱拍稱末眼)。合稱板眼。
3、過門。指在唱句與唱句之間,唱段與唱段之間的間奏音樂。唱句與唱句之間常用小過門兒,唱段與唱段之間常用大過門。但由於板式不同,亦有不少例外,並無固定模式。
4、掛兒。掛兒是“過兒”的諧音,專指在唱段與唱段之間的大過門,壹般多指華彩的間奏音樂。在唱句與唱句之間的小過門不稱掛兒。
5、墊頭。指在樂匯與樂匯間起搭橋作用的旋律稱為墊頭或小墊頭,亦名橋。墊頭旋律較短,壹般只有二、三拍,起前後銜接作用。
6、行旋。指在演員表演動作或對話、獨白時的襯托音樂。行旋多為曲牌或簡單旋律的反復演奏,主要起烘托氣氛的作用。
7、調門。凡用弦樂器伴奏,都根據演員嗓音的高度自由定調。京劇調門,壹般以正宮調為適度,最高的唱乙字調,最低的凡字調,俗稱趴字調。同壹劇中,兩個主要演員音高不同,有時互相遷就,有時臨時長(提高)調門或落(降低)調門。
8、調面。演員唱的音高與伴奏樂器(胡琴、笛子等)的音高相同,叫做調面。意思是按照“調門”的表面歌唱。調面系針對調底而言。在壹般情況下,演員都唱調面。
9、調底。演員唱的音高比伴奏樂器(胡琴、笛子等)的音高低八度,叫做調底。意思是按照調門的底音歌唱。調底系針對調面而言。京劇的某些唱腔,如娃娃調的腔調經常翻高,如將調門定高,演員嗓音不及,如將調門定低,樂器音量有過小,乃采用調底的唱法,把樂器定高八度,演員以低八度的音來歌唱。
10、定弦。指弦樂器(胡琴、阮等)定“調門”的高低。壹般都以笛子作為定弦的標準。
11、乙字調。工尺譜所用調門之壹。定弦時,以笛子小工調的“乙”音(開啟第五孔,吹高音),定胡琴的“工”音(西皮調外弦的敞弦)。乙字調為京劇的最高調門。
12、工正調。亦作正宮調。京劇根據笛的音高定胡琴的調門,西皮外弦與笛正宮調的工音同高的稱為正宮調。比正宮調高出壹度的稱乙字調,高出半度的稱工半調,比正宮調低壹度的稱六字調,低半度的稱六半調,低二度的俗稱趴字調。
13、工半調。京劇調門之壹。略高於正宮調,略低於乙字調。定弦時比照笛子的正宮調定音而略升高。
14、軟工調。京劇調門之壹。略低於正宮調,而較六字調稍高。定弦時比照笛子的正宮調定音而略降低。
15、六字調。京劇調門之壹。定弦時,以笛子小工調的“六”音(六孔全閉,吹高音),定胡琴的“工”音(西皮調外弦的敞弦)。六字調為京劇中低於正工調,高低適度的調門。
16、趴字調。亦作扒字調。京劇調門之壹。凡低於六字調壹度以上的統稱趴字調。
17、走邊。“走邊”的來源壹說源於晉劇《白虎鞭·走邊》中的舞蹈身段;壹說是因為凡走邊的人物因怕人看見而多在墻邊、道邊潛身夜行,故而稱“走邊”。壹般來說,《惡虎村》的黃天霸走邊最難。《夜奔》的林沖走邊最累,《蜈蚣嶺》的武松走邊最吃功夫。
18、趟馬。由於京劇中多以馬鞭來代替馬,或作為騎馬的象征,因此凡手持馬鞭揮舞著上場後運用圓場、翻身、臥魚、砍身、摔叉、掏翎、亮相等技巧連續做出打馬、勒馬或策馬疾馳的舞蹈動作的組合就是京劇的趟馬。
19、壓軸。舊時戲園演白天戲,壹般在中午十二點多開鑼,到傍晚六點多打住;戲目有六七出甚至八九出,壹般分為三段,前三出通常為新角兒或學生們演,中間兩三出比較好,後三出是觀眾最歡迎的戲。
這三段裏每壹段的末壹出,叫做“軸子”──前軸子、中軸子、大軸子,此乃清末民初北京幾家戲園子演戲的規程,說“軸子”就是每段最末演出的劇目,而倒數第二出戲便成了“壓軸”。
20、行頭。傳統戲劇的服裝統稱為“行頭”,保留了明朝服飾的特點。基本的行頭包含:蟒、靠、褶、帔、衣、盔、靴等。這些行頭依角色身份和行當來穿著,無時代、地域或季節的限制,壹套行頭通常可以在不同的情形下穿著。也就是說,同壹套行頭在不同的劇目裏,各表現不同的角色。
根據《辭源》,“蟒衣為象龍之服,與至尊所禦袍相肖,但減壹爪耳。”蟒衣本指繡有蟒蛇形的袍衣。後為繡龍形有四爪的衣袍。明代為大臣所穿,清代則為各官員遇典禮時穿用。
21、生。多半扮演形象較為正面、儒雅的男性角色,分老生(須生),小生,武生。
22、旦。扮演女性角色,分青衣(正旦),花旦,花衫,武旦,刀馬旦,老旦,彩旦(醜旦,含醜丫頭、醜婆子,由醜角兼演)。
23、凈。又稱“花臉”,扮演性格粗獷豪邁的男性角色,分文凈(唱功花臉、銅錘花臉、黑頭),武凈(摔打花臉、架子花臉、武二花)。
24、醜。又稱小花臉、三花臉,扮演性格詼諧幽默的角色,分文醜,武醜(開口跳),彩旦。
擴展資料:
表演形式
京劇的表演形式主要可歸納為“四功五法”,其中四功乃“唱念做打”。
1、唱就是唱腔,講究依字行腔、以氣帶腔、以情帶腔,詳見音樂條。各個行當之唱腔有不同的藝術特點及審美標準。
2、念就是具有音樂性的念白,京劇中的念白分“韻白”、“京白”和“方言白”。“韻白”乃是基於湖廣音、中州韻所創造出的特殊戲劇語言,它保留了尖團音的分別,部分語音有特殊讀法,稱之為上口字;典雅持重的主要人物多半念韻白。
“京白”乃是經過藝術加工後之北京話;爽快詼諧的人物或者番邦人物多半念京白。“方言白”包含各地方言,如山西白、紹興白、四川白、山東白、蘇白、南京白、天津白等,多為醜角人物所用。
3、做又稱做表,就是“身段”動作的表演,包含各式靜、動態的肢體語言,如站姿、坐姿、亮相、臺步、圓場、山膀、雲手等。
4、打是結合民間武術將其舞蹈化的武打動作。
參考資料: